珍惜生命,远离愚蠢,应该是每个现代人的基本生活态度。前些年一部叫《疯狂的石头》的喜剧电影,里面的窃贼在工作中表现极其笨拙愚昧,但即便是这样的小丑,也毅然决然地呵斥轻视他的对手:“你侮辱我的人格,还侮辱我的智商!”在同日新闻报道广州房价下降近千元这样的背景之下,面对疯狂的天价车位,窃贼的名言还真让我感同身受。
以我混迹于市场营销领域的浅薄经验,很清楚以奢华为亮点的商业炒作罕有善终。外墙贴了黄金它还是外墙,马桶由白金打造仍无法变成汤锅……当然,买卖自由,我既没有资格,也没有兴趣讨论卖出者的人格,以及买入者的智商,但我愿意谈一点别的。
比如说,我对市物价局的表态就很有兴趣,认为他们对天价车位发表的意见,具备了现代经济学的常识:对市场行为,行政干预越少越好——只要天价车位没有违反《物价法》,就乐观其成好了。高额的交易,对拉动市场需求,促进经济发展以及税收,都有好处。
我对律师的说法也持赞赏态度,因为他提醒觊觎天价车位的卖家,《物权法》对车位产权的规定比较模糊,所以掏钱之前要三思,才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但律师敦促有关部门应该适当介入,我就有点拿捏不准了,因为我非专业人士,律师所言的“过于高于市场价”,让我觉得有点糊涂。我倒是想建议,消费者保护协会应该就此发布消费预警,工商管理部门应该根据《广告法》,查查卖家广告的真假虚实,比如已经售出的天价车位,是否真如现场展示说明的那么多之类,以防欺诈之患于未然。
我最不同情的是那种“太贵了,75万元都可以买一套房啦!”之类的论调。因为从市场营销的原理看,这是商业秀开始产生效用的信号,我敢冒昧揣测策划者就此开始偷着乐了。需知,人的欲望是没有止境的。欲望既是社会进步的原动力,也是人性沉沦的发动机——关键在于对人格和智商悉心护持。试想一下,从解放前广大劳苦大众“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走到今天已经人均好几平方米,房价虽然依然有点高不可攀,但已经是非常不容易的成就了。
我的意见是,如果你真有钱,那就该和炫富的暴发户保持距离,采取比尔盖茨和巴菲特的方式把钱花掉——紧握低调奢华的手柄,建立人格、品位和智商的口碑。这时候,你就大可以拨开围观天价车位的人群,带着蒙娜丽莎的微笑,喝道:“闪开,让我来瞧一瞧天价车位!”
南方都市报7.17.日评论版街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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