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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令狐补充@呼喊与细语</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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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未来的故事就写在过去之中，已经发生的事情就是即将发生的事情</description>
	<pubDate>Sun, 18 Apr 2010 09:29:03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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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得到《东方早报》编辑的解释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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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8 Apr 2010 09:29:03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category><![CDATA[网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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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广州今日天气恶劣，昨日我上呼吸道感染，难以入睡。就写了篇博文，认为《东方早报》在转载拙文时，明明是删节，偏要写成节选，无知也无聊。也指责了互动百科的编者们毫无规范，肆无忌惮抹去作者名字全文剽窃后，还厚颜将原文链接附上，称之为参考资料。
今天下午4时许，接到东方早报当期编辑电话，向我解释。称该报每周都有推荐，正如南周等报刊一样，习惯上称之为节选。我没同意他的看法，我以为，1000字的文章，你用500字以内，勉强可以成为节选，刚好500字，是灰色地带，或许两可吧。倘若用了501字，那就是该称为“有删节”，这是一个不难理解的游戏规则，就想跷跷板。也许还有分歧，但我很欢迎东早编辑的解释，所以我说我前篇博文只是呈现了一下事实，顺手讽刺了一下，用了无聊的字眼。
我对作者劳动不受尊重的现状很灰心，也很麻木，对前景也不乐观。东早编辑在解释的同时，也索要了我的联系方式，称会付转载稿酬。等稿酬到手，我会在此知会一声。好了，我勉强接受东早这是工作疏忽的的说法。
也许互动百科也会给我一个解释，我很期待。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广州今日天气恶劣，昨日我上呼吸道感染，难以入睡。就写了篇博文，认为《东方早报》在转载拙文时，明明是删节，偏要写成节选，无知也无聊。也指责了互动百科的编者们毫无规范，肆无忌惮抹去作者名字全文剽窃后，还厚颜将原文链接附上，称之为参考资料。</p>
<p>今天下午4时许，接到东方早报当期编辑电话，向我解释。称该报每周都有推荐，正如南周等报刊一样，习惯上称之为节选。我没同意他的看法，我以为，1000字的文章，你用500字以内，勉强可以成为节选，刚好500字，是灰色地带，或许两可吧。倘若用了501字，那就是该称为“有删节”，这是一个不难理解的游戏规则，就想跷跷板。也许还有分歧，但我很欢迎东早编辑的解释，所以我说我前篇博文只是呈现了一下事实，顺手讽刺了一下，用了无聊的字眼。</p>
<p>我对作者劳动不受尊重的现状很灰心，也很麻木，对前景也不乐观。东早编辑在解释的同时，也索要了我的联系方式，称会付转载稿酬。等稿酬到手，我会在此知会一声。好了，我勉强接受东早这是工作疏忽的的说法。</p>
<p>也许互动百科也会给我一个解释，我很期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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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东方早报》的无聊节选和《互动百科》的公然剽窃</title>
		<link>http://www.buchong.net/?p=813</link>
		<comments>http://www.buchong.net/?p=813#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17 Apr 2010 17:57:25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纪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网评]]></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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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3月25日，我在《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题为《&#60;科幻世界&#62;的魔幻现实》的短文。3月26日《东方早报》未经我同意转载于该报A22社论版，称“节选自本周《南方周末》”。不征求作者同意，不付稿酬，擅自转载作者文章，无论是纸媒还是商业网站，在贵国普遍存在，倒也不止《东方早报》一家。对此，我想大部分卖字疗饥的人，都和我一样，只能仰望星空,装逼或者傻乎乎地认定它是那么深邃寥廓，同时深感无奈。故而，转载侵害作者权益这事，我只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这里暂且不说。我要聚焦的是，东早社论版编辑在拙文末特意注明的“节选”，尤其让我觉得无聊，值得一在此亮一亮，骚一骚。
文章全文对比点击上面两个链接可见。东早的“节选”只有下引该文第二自然段不同，我用粗体字标出来了：
原文：
从公开信看，社长的做派也很魔幻。上任后，社长不爱科幻只爱向钱看：降低稿酬和杂志纸张档次，读者利益受损；违规搞一号多刊以牟利，蔑视政府法规；出卖杂志版面和经营权益，杂志社吃亏等等，都是毫无科幻精神的例子。更雷人的则是，他要求“中文编辑取代作者写小说，外文编辑取代译者译小说，美术编辑取代画家画插图”。这岂止魔幻，纯粹是排队上春晚的魔术吧？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42989
东早“节选”：
从公开信看，社长的做派也很魔幻。上任后，社长不爱科幻只爱向钱看：降低稿酬和杂志纸张档次，读者利益受损；违规搞一号多刊以牟利，蔑视法规；出卖杂志版面和经营权益，杂志社吃亏等等。更雷人的则是，他要求“中文编辑取代作者写小说，外文编辑取代译者译小说，美术编辑取代画家画插图”。这岂止魔幻，纯粹是魔术吧？
也就是说：在东早这位大编眼里，删掉“政府”“都是毫无科幻精神的例子”“排队上春晚的”等字，就可以不注为有删节，而叫“节选”了。我看了不禁有点来气，最初觉得很无耻，继而觉得好笑，又想做一个和谐的标题党，再想自己为此生气也挺无聊，就节选了“无聊”二字放在标题中。我的观后感是：你妈贵姓，在哪里学编辑的？标注成“有删节”会死啊。现在这样你丫倒是成了我眼中贵国教育失败缺德的标本了。
比东早还来的猛烈的，则是自诩为“全球最大中文百科网站”的互动百科。我以为他们的行径已经是公然剽窃了。4月8日，我在《时代周报》发表了署名“本报评论员唐明灯”的文章《从“大院”到微博：中国话语变迁60年》，凤凰网转载来源和作者署名一清二楚，被一字不易拷贝到了互动百科，作者署名被抹去，在不同页面，分别变成了“创建者：助理总编 李赞”和“创建者：高级编辑 加勒比海兔”而位空空妙手。往差里改了标题后。两人只是分别在文末的“参考资料”栏目下，列出了两个不同来源，一为凤凰网，一为我的网易博客。互动百科开了我的眼，让我第一次见到“参考资料”跟主文本一模一样。
鉴于我没见过一字不易的“参考资料”，也不知道互动百科的编辑原则，所以只好独断这些编辑无视规则和公然剽窃（我博客有专门声明非商业转载必须注明作者署名和来源链接。）
见着这些不洁之事，我心里很不爽，但冷静想了一想，发现除了破口大骂之外，只有立此存照比较经济且有效率。所以我也就不费唾沫了，只在这里亮骚一下贵国知识产权这个屁眼上是长满怎样痔疮的，并且特写一下这些舐痔的屁眼儿虫（重庆话哈，那哈儿在打黑哦）。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3月25日，我在《南方周末》发表了一篇题为<a href="http://www.infzm.com/content/42989">《&lt;科幻世界&gt;的魔幻现实》</a>的短文。3月26日《东方早报》未经我同意转载于该报A22社论版，称“<a href="http://epaper.dfdaily.com/dfzb/html/2010-03/26/content_218244.htm">节选自本周《南方周末》</a>”。不征求作者同意，不付稿酬，擅自转载作者文章，无论是纸媒还是商业网站，在贵国普遍存在，倒也不止《东方早报》一家。对此，我想大部分卖字疗饥的人，都和我一样，只能仰望星空,装逼或者傻乎乎地认定它是那么深邃寥廓，同时深感无奈。故而，转载侵害作者权益这事，我只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这里暂且不说。我要聚焦的是，东早社论版编辑在拙文末特意注明的“节选”，尤其让我觉得无聊，值得一在此亮一亮，骚一骚。</p>
<p>文章全文对比点击上面两个链接可见。东早的“节选”只有下引该文第二自然段不同，我用粗体字标出来了：</p>
<blockquote><p>原文：</p>
<p>从公开信看，社长的做派也很魔幻。上任后，社长不爱科幻只爱向钱看：降低稿酬和杂志纸张档次，读者利益受损；违规搞一号多刊以牟利，蔑视<strong>政府</strong>法规；出卖杂志版面和经营权益，杂志社吃亏等等，<strong>都是毫无科幻精神的例子</strong>。更雷人的则是，他要求“中文编辑取代作者写小说，外文编辑取代译者译小说，美术编辑取代画家画插图”。<strong>这岂止魔幻，纯粹是排队上春晚的魔术吧？<br />
</strong>【南方周末】本文网址：<a href="http://www.infzm.com/content/42989">http://www.infzm.com/content/42989</a></p></blockquote>
<blockquote><p><span style="color: #4d5663; background-color: #fafafa;">东早“节选”：</span></p>
<p>从公开信看，社长的做派也很魔幻。上任后，社长不爱科幻只爱向钱看：降低稿酬和杂志纸张档次，读者利益受损；违规搞一号多刊以牟利，蔑视法规；出卖杂志版面和经营权益，杂志社吃亏等等。更雷人的则是，他要求“中文编辑取代作者写小说，外文编辑取代译者译小说，美术编辑取代画家画插图”。<strong>这岂止魔幻，纯粹是魔术吧？</strong></p></blockquote>
<p><span style="color: #4d5663; background-color: #fafafa;">也就是说：在东早这位大编眼里，删掉“政府”“都是毫无科幻精神的例子”“排队上春晚的”等字，就可以不注为有删节，而叫“节选”了。我看了不禁有点来气，最初觉得很无耻，继而觉得好笑，又想做一个和谐的标题党，再想自己为此生气也挺无聊，就节选了“无聊”二字放在标题中。我的观后感是：你妈贵姓，在哪里学编辑的？标注成“有删节”会死啊。现在这样你丫倒是成了我眼中贵国教育失败缺德的标本了。</span></p>
<p><span style="color: #4d5663; background-color: #fafafa;">比东早还来的猛烈的，则是自诩为“全球最大中文百科网站”的互动百科。我以为他们的行径已经是公然剽窃了。4月8日，我在《时代周报》发表了署名“本报评论员唐明灯”的文章《<a href="http://finance.ifeng.com/opinion/mssd/20100408/2025250.shtml">从“大院”到微博：中国话语变迁60年</a>》，凤凰网转载来源和作者署名一清二楚，被一字不易拷贝到了互动百科，作者署名被抹去，在不同页面，分别变成了“<a href="http://w.hudong.com/ebd474f4afc1450f9f69fe04cda435a2.html">创建者：助理总编 李赞</a>”和“<a href="http://w.hudong.com/7e4cefaff64b460d90b8e9d01c87f515.html">创建者：高级编辑 加勒比海兔</a>”而位空空妙手。往差里改了标题后。两人只是分别在文末的“参考资料”栏目下，列出了两个不同来源，一为凤凰网，一为我的网易博客。互动百科开了我的眼，让我第一次见到“参考资料”跟主文本一模一样。</span></p>
<p><span style="color: #4d5663; background-color: #fafafa;">鉴于我没见过一字不易的“参考资料”，也不知道互动百科的编辑原则，所以只好独断这些编辑无视规则和公然剽窃（我博客有专门声明非商业转载必须注明作者署名和来源链接。）</span></p>
<p><span style="color: #4d5663; background-color: #fafafa;">见着这些不洁之事，我心里很不爽，但冷静想了一想，发现除了破口大骂之外，只有立此存照比较经济且有效率。所以我也就不费唾沫了，只在这里亮骚一下贵国知识产权这个屁眼上是长满怎样痔疮的，并且特写一下这些舐痔的屁眼儿虫（重庆话哈，那哈儿在打黑哦）。</span></p>
<p><span style="color: #4d5663; background-color: #fafafa;"> </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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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从&#8220;大院&#8221;到微博：中国话语变迁60年</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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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1 Apr 2010 04:58:53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纸媒]]></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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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公众语言和民间话语，常常充满针砭时弊的力量，总能应和时代的节奏，与社会脉动高度合拍。比如，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推出他总结的央视315晚会与央视春晚最大不同：“春晚是花钱才能上，315晚会是花钱才能不上。”而网民新近创作的顺口溜富有民谣特质：“跟得上股市的大盘，跑得出城管的地盘，买得起开发商的楼盘，看得懂统计局的算盘，躲得开醉汉的方向盘，忍得了非主流的脸盘，搞得定自己的椎间盘，盯得住旧爱的硬盘”，以“2010年强人”的名义，为受众绘声绘色地描摹了一幅时代风景。
语言即是行为，话语关乎权力。法国思想家皮埃尔·布尔迪厄认为，语言应被看作是身体的一个维度。人与整个自然界和社会的全部关系都经由语言得到了表达。当将语言的运用视为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而不是一个纯粹的个体行为和情景变量的折射的时候，就可称之为“话语”。
在现代文明的视野中，话语实践被认为在传统方式和创造性方式两方面都是建构性的：既有助于再造社会本身（社会身份、社会关系、知识体系和信仰体系），也有助于改变社会。
自上世纪70年代末起，封闭、僵化、板结的社会开始开放、松动和裂变。而在这一过程中，语言变迁的轨迹深刻而明晰，总是能够再现其根植和生长的那个时代，印证社会的变迁。
尤其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的兴起更是极大地改变了全社会的语言生态、话语权格局以及话语模式。随之而来的，是语言殖民化的末日、话语霸权的没落，以及社会话语的整体断裂、大规模的裂变，迎来了一个话语权日益平均，观点和表达方式日益多元，自由言说已呈不可逆转之势的新时代。
对新中国流行的语言和话语变迁的历程做一个简单的回顾，可将被认为是改革开放起点的1978年，市场经济登堂入室的1992年，以及有中国互联网元年之称的1994年，当作中国近30多年语言和话语模式变迁的三个节点。
1949-1978：革命话语一家独大

语言和话语方式的革新，往往肇始于社会新旧更替之时。上世纪40年代末，新中国建立，全社会的语言和话语方式就为之一变，新的革命话语横扫一切，旧的话语体系被彻底颠覆和抛弃。这种革命话语一家独大的局面一直持续到70年代末，这是一个中国社会的语言风格和话语方式意识形态化最为彻底的时期，整个社会话语空间充满了强烈的、让人胆战心惊的政治斗争的硝烟味。即使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在思想领域，这种意味依然了犹未了、余韵犹存。
计划经济体制、阶级斗争和不断革命论，即是贯串那30年社会主流话语的红线。这从当年的流行词汇即可窥一斑：一大二公，三反五反，四个伟大，五·一六分子，过七八年再来一次，九评、十一次路线斗争——这些数字化的新词组，计划意识和规训意图俨然。而红卫兵、红太阳、黑五类、黑材料、白专道路，这类色彩鲜明界限清楚的关键词，则是当时简单粗暴的是非观和价值判断的具体呈现。这种粗暴在十年浩劫期间达到顶峰，炮打、砸烂、抢班、夺权、粉碎、铲除等动词成为时尚，以及“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等语汇的流行，则无疑应归类为法西斯美学的范畴。
这一时期，民间话语没有生存空间，而伪民间话语大行其道。1958年郭沫若、周扬主编的《红旗歌谣》，就官制民谣的典型。诸如“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这类盛极一时的虚假抒情，被历史认定为民间美学包装的极权话语，是一种全民乌托邦的咏叹。而“土豆烧牛肉”、“不须放屁”、“ 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等粗鄙俚俗的言说，则因出自领袖之口，才能大行其道且人人成诵。
1980年代：思想解放与个体意识觉醒

1980年代，国门开启，思想解放，西风东渐，往昔遭禁止和被批判的各种思潮和知识汹涌而至，精神饥渴的知识界，饥不择食地享用了一场以现代化为调味料的思想盛宴。然而席终人散，就会发现社会的话语格局并未有太大改观。知识精英们虽然获得了一定的话语空间，但沉浸在长期束缚解脱后的眩晕和狂喜之中，似乎处于一种暴饮暴食后的消化不良状态。
回望80年代的流行话语，依然是政治语汇一家独大，精英话语则充斥着文艺腔，动辄得咎却不接地气，民间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因被压制而缺席，往往只能作为“小道消息”口耳相传。
无论是“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则是大家拿”这样的讽世歌谣，还是学生们提出的“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这类口号，仍然有鲜明的集体主义烙印。
所幸这也是个体意识复苏和萌芽的时代，港台流行文化跨境渡海而来，，让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体味到基于个人感受的别样情怀。而在本土，诗人和歌手成为了个体意识觉醒和表达的先锋，北岛“我不相信”的叩问，经由崔健的“一无所有”呼号，一直到海子“从明天起，我要做一个幸福的人”的吟咏。就为这个年代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成为至今让人感念和怀想的吉光片羽。
1990年代：民间话语渐起
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进一步改革开放成为既成事实，涌动而来的经济大潮，以摧枯拉朽之势冲击着旧秩序。发展才是硬道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下海经商、恭喜发财等话语摇身变成了时代的最强音。市场经济的洗礼，个体生存的需求，不可抑制物质欲望，彻底惊醒了全民乌托邦的迷梦。随之而来的是集体信仰崩溃，个人理想幻灭，权威信用破产，自我意识高涨。语言和话语开始断裂，日渐喧嚣的民间话语，声音渐起渐响、渐多渐强，并开始假精英之口，渗入公众媒体得以广泛传播。
当年火爆一时的王朔小说，就是这一时期语言和话语方式变异的代表。他以解构虚假、躲避崇高为己任，将草根的胡同土话、强横的大院习语和流布全国的宏大空疏的政治词汇搅拌在一起，以混不吝的姿态，迎着主流话语的刀锋而上，在白刃及肤的瞬间，总能灵巧的闪避，践行“玩的就是心跳”。他以“谁比谁傻多少”逆向构建自信，他“一点没正经”地教育“孩子”：“街上全是坏人，他们都叫你学好，好自个使坏”，借以痛诋时弊，排遣社会转型期价值观混乱带来的惶惑和愤懑，在赢得普遍共鸣和会心一笑的同时，也引起了许多把持了话语权而生恐滑脱的“精英”的嫉恨和恐慌，蔑称其为痞子。
这一时期草根话语，则需借民间艺术的形式，才有机会在社会主流媒体上呈现。以赵本山为代表的东北民间说唱艺人，融合了话剧手段衍生出来的小品及其演化轨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早期赵本山的表演，根植于民间和市场，源于底层生活，生机勃勃，充满草根智慧。其表达方式，多为揣着明白装糊涂，常常在装疯卖傻中夹枪带棒，不乏讥刺现实的锋芒，民间话语权和话语方式灵光乍现，广受欢迎。及至其登上了垄断话语强权的春晚，虽然表演技术日渐精进，但表演内容则日益变质。
历经20年，以自轻自贱、践踏弱势，由高粱而强梁，以粗鄙慰藉精致，已经是赵本山小品的典型话语方式。他就这样成为了不顾尊严、背弃民间立场、甘当话语霸权点缀，被彻底异化的典范——与众多投身体制的精英际遇类似，成为话语权被垄断的话语权垄断者。
1994：互联网开启话语平权
是否拥有传播媒介，决定了话语权力的基本格局。媒介的缺乏，既是个人诉求无法被记载放大的缘由，也是民间话语难以传播和被无视的根本所在。已故作家王小波对此有生动的描述：“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一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有一颗的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
有趣的是，王小波是一位通过纸媒进行话语实践的作家，但更是一位得力于互联网传播而广为人知的网络英雄。他虽然谙熟电脑，能写程序，常用电子邮件，却在互联网落户中国不久的1997年英年早逝，并未赶上中国互联网BBS和论坛火红的年代，恐怕压根不知道博客和微博客为何物。他只是在死后作品和观点经网络广泛传播，而声名卓著受人敬佩，以至于有人邀约同好，专门成立了“王小波门下走狗”的小组，活跃于论坛。在互联网上，王小波已然是一个符号，是独立思考，自由言说的象征，备极哀荣。
1994年4月20日，中国连入因特网的64K国际专线开通，实现了与Internet的全功能连接，被国际上正式承认为真正拥有全功能Internet的国家。
现在看来，中国互联网的诞生，其意义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它终结了数千年话语权均被强权和部分精英控制的历史。从来没有人如此平等而切实地拥有一个功能强大如斯的传播媒介，可以自由表达和记录自己的意见。中国人与全人类几乎同步进入了众声喧哗的时代。
全社会话语权力的格局也自此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家独大，唯我独尊的话语方式成了明日黄花，民间话语终于在主流话语空间中获得一席之地，而且势必在未来的话语权力博弈日益壮大，甚至可以断言会占据上风，也是触手可及的现实。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从此跃迁至一个崭新的高度，自我价值实现的途径得到空前的扩展。这一切，均在中国互联网15年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证实。
由网络论坛、个人博客、微博客三个阶段着眼，可以概览中国互联网发展历程中，网络语言的生成、话语方式的演进以及话语权力格局的变迁，及其经历的一个从稀少到普及，从局部到全面，从特权到平权的过程。
互联网的群体交流，早期主要是通过论坛、BBS、新闻组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实现。网络论坛等不但是信息集散地，也具备了公共媒体的属性，通常由网友推举出来的版主牵头，实行民主管理。最初的论坛参与者多为IT从业者和学界精英，除了专业讨论之外，文学写作、文娱体育消息是这一时期主流，语言和话语方式承接传统，并无鲜明显著的网络特色。
2000年起，网络论坛迎来了自己的黄金时段。上网人数的增加和身份日益多元化，涉及现实公共事务的话题逐渐成为论坛主流，无论是严肃的讨论还是轻松的调侃，均与官方话语方式有有着显著的分野，具有民间特色，具有公民言说的特质。一方面，主导论坛话题的虽然仍旧是精英，但草根的创造性和活力已经开始初露端倪。斑竹、马甲、顶、沙发、楼主、大侠等网络语言开始流行。天涯社区、强国论坛、中青在线、西祠胡同等都是当时名噪一时的论坛，而许多通过论坛显露才学的网友，更通过网络转入传统纸媒，跻身主流话语圈，成为意见领袖，有许多人至今仍活跃在各种媒体上。
如果网络论坛仍然有传统媒体的胎记，那么，个人博客催生了全新的“自媒体”，改写了社会媒体的历史。有网上传闻称，某分管宣传的官员初见博客，当即惊呼：“这岂不是个人办报！”前《南方周末》记者翟明磊，则干脆将自己的博客命名为《壹报》，直接称之为“一个人的报纸”。
博客兼具私人领域和公共空间的属性，给予拥有者的自由表达和交流管理带来极大的便利。博客起始于1997年，但在中国的风靡却是得力于网友木子美以《遗情书》命名，刊载其性爱日记的个人博客。博客彰显自我价值、改变个人命运以及影响读者乃至公共事务的潜力由此可见一斑。截止到2008年，中国博客数量已经过亿。
也正是博客催生了公民报道者。来自他们的消息，无论是采集的快捷、传播的广泛，以及影响力等方面，均不乏超越专业媒体的精彩表现。无论是厦门市民为反对PX项目的散步、央视大火现场图文报道、还是广州番禺居民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都能看到博客的身影。而许多著名博客有千万乃至上亿的阅读人次者，数以百计，其巨大的影响力许多传统媒体已难望其项背。
电脑运算速度的强大和网络的便捷，在为上网者提供自由言论空间的同时，也极大地改变了语言的生成和运用方式。政治及社会禁忌、网络管理、内容审查，与自由表达的冲动交互作用，造就了全新的语言修辞和话语模式。谐音、变形、隐喻、借代、模拟、通假、省略、会意、拆解、重组等均是新词新字涌现常见的手法，美眉、草泥马、河蟹、雷人、马勒戈壁、五毛、熊猫、有司、萱萱、弓虽以及火星文等例子俯拾即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被发扬光大、更诉诸符号和视觉：囧、兲、槑、LLM，法克、谢特……极大地丰富了祖国语言宝库。
2009：微博生成全新网语
2009年开始，呈井喷式增长的微博客，虽然也是模仿自国外，但并未妨碍其促使了一个全新的话语权力格局诞生。论坛精英高居话语金字塔顶端，靠长篇大论和远见卓识充当意见领袖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博客以个人为中心而往往顾影自怜的弱点被轻巧地剔除。微博客将每个用户的每一次表达限制在140个字之内，并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发言者予以关注，创立了一个机会更为均等、权力更为平均言论平台和信息传播媒介。其开快捷转贴和方便的对话功能，则大大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让内容审查和传播限制成本加大而变得前所未有地困难。
在微博客形式和容量的限制下，寥寥数语即可成章，为许多不善长篇大论的用户平添了自信，也迫使善言者精思傅会、言简意赅，只有靠片语的内涵以及个人魅力，在传播竞赛中领先。同时让人的创造潜力迸发，有价值的信息得以广泛传播。兹举几则网友辑录的2009年推文选为证：
·我要好好读书，长大之后去当城管……在街上碰到妈妈的菜摊时，可以慢慢追，慢慢撵！
·让少数人在人性方面先富裕起来。
·钱乃一味良药，有明目张胆之功效。
·杜蕾斯破产不是悲剧，杜蕾斯破了才是悲剧
·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
·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不让你说话的权利。
·自由是有争论，没有标准答案；专制是有标准答案，没有争论。
·我怀疑他们在密谋策划要让我幸福
值得一提的是，具有继往开来、兼收并蓄、多元共存特点的微博客，它全新的网络语言和话语方式形成的丰富生态，具有强大的自我调节机制，特别是强大信息的自我纠错机制。4月1日，一则假消息在某微博上疯传，但在人工未及反应的时间内，在用户的不断质疑和求证下，迅速得以澄清。
微博客营造了一个迄今为止在形式上最为民主的言论环境，虽然其未能彻底解决信息碎片化的弊端，信息自我整合的能力还有待技术进步予以强化。但它无疑是互联网应用中去中心化和平权的典范，以及无组织却能产生巨大力量的样板。微博客诞生以来，在用户的通力合作下，在突破封锁、扶弱助贫、民主选举、灾难救助、疫情警报、舆论监督、慈善事业、澄清谣言、揭穿黑幕、伸张公义、守望相助等多方面都有卓越的表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虚拟现实与真实现实水乳交融，人情味洋溢的和谐景象；一个多元并存可资寄望的网络公民社会的雏形。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公众语言和民间话语，常常充满针砭时弊的力量，总能应和时代的节奏，与社会脉动高度合拍。比如，在今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有网友在微博上推出他总结的央视315晚会与央视春晚最大不同：“春晚是花钱才能上，315晚会是花钱才能不上。”而网民新近创作的顺口溜富有民谣特质：“跟得上股市的大盘，跑得出城管的地盘，买得起开发商的楼盘，看得懂统计局的算盘，躲得开醉汉的方向盘，忍得了非主流的脸盘，搞得定自己的椎间盘，盯得住旧爱的硬盘”，以“2010年强人”的名义，为受众绘声绘色地描摹了一幅时代风景。</p>
<p>语言即是行为，话语关乎权力。法国思想家皮埃尔·布尔迪厄认为，语言应被看作是身体的一个维度。人与整个自然界和社会的全部关系都经由语言得到了表达。当将语言的运用视为社会实践的一种形式，而不是一个纯粹的个体行为和情景变量的折射的时候，就可称之为“话语”。</p>
<p>在现代文明的视野中，话语实践被认为在传统方式和创造性方式两方面都是建构性的：既有助于再造社会本身（社会身份、社会关系、知识体系和信仰体系），也有助于改变社会。</p>
<p>自上世纪70年代末起，封闭、僵化、板结的社会开始开放、松动和裂变。而在这一过程中，语言变迁的轨迹深刻而明晰，总是能够再现其根植和生长的那个时代，印证社会的变迁。</p>
<p>尤其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的兴起更是极大地改变了全社会的语言生态、话语权格局以及话语模式。随之而来的，是语言殖民化的末日、话语霸权的没落，以及社会话语的整体断裂、大规模的裂变，迎来了一个话语权日益平均，观点和表达方式日益多元，自由言说已呈不可逆转之势的新时代。</p>
<p>对新中国流行的语言和话语变迁的历程做一个简单的回顾，可将被认为是改革开放起点的1978年，市场经济登堂入室的1992年，以及有中国互联网元年之称的1994年，当作中国近30多年语言和话语模式变迁的三个节点。</p>
<p><strong>1949-1978</strong><strong>：革命话语一家独大</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strong></p>
<p>语言和话语方式的革新，往往肇始于社会新旧更替之时。上世纪40年代末，新中国建立，全社会的语言和话语方式就为之一变，新的革命话语横扫一切，旧的话语体系被彻底颠覆和抛弃。这种革命话语一家独大的局面一直持续到70年代末，这是一个中国社会的语言风格和话语方式意识形态化最为彻底的时期，整个社会话语空间充满了强烈的、让人胆战心惊的政治斗争的硝烟味。即使在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在思想领域，这种意味依然了犹未了、余韵犹存。</p>
<p>计划经济体制、阶级斗争和不断革命论，即是贯串那30年社会主流话语的红线。这从当年的流行词汇即可窥一斑：一大二公，三反五反，四个伟大，五·一六分子，过七八年再来一次，九评、十一次路线斗争——这些数字化的新词组，计划意识和规训意图俨然。而红卫兵、红太阳、黑五类、黑材料、白专道路，这类色彩鲜明界限清楚的关键词，则是当时简单粗暴的是非观和价值判断的具体呈现。这种粗暴在十年浩劫期间达到顶峰，炮打、砸烂、抢班、夺权、粉碎、铲除等动词成为时尚，以及“打翻在地，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敌人不投降，就叫他灭亡”等语汇的流行，则无疑应归类为法西斯美学的范畴。</p>
<p>这一时期，民间话语没有生存空间，而伪民间话语大行其道。1958年郭沫若、周扬主编的《红旗歌谣》，就官制民谣的典型。诸如“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这类盛极一时的虚假抒情，被历史认定为民间美学包装的极权话语，是一种全民乌托邦的咏叹。而“土豆烧牛肉”、“不须放屁”、“ 千村薜荔人遗矢，万户萧疏鬼唱歌”等粗鄙俚俗的言说，则因出自领袖之口，才能大行其道且人人成诵。</p>
<p><strong>1980</strong><strong>年代：思想解放与个体意识觉醒</strong><strong></strong></p>
<p><strong></strong></p>
<p>1980年代，国门开启，思想解放，西风东渐，往昔遭禁止和被批判的各种思潮和知识汹涌而至，精神饥渴的知识界，饥不择食地享用了一场以现代化为调味料的思想盛宴。然而席终人散，就会发现社会的话语格局并未有太大改观。知识精英们虽然获得了一定的话语空间，但沉浸在长期束缚解脱后的眩晕和狂喜之中，似乎处于一种暴饮暴食后的消化不良状态。</p>
<p>回望80年代的流行话语，依然是政治语汇一家独大，精英话语则充斥着文艺腔，动辄得咎却不接地气，民间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因被压制而缺席，往往只能作为“小道消息”口耳相传。</p>
<p>无论是“外国有个加拿大，中国则是大家拿”这样的讽世歌谣，还是学生们提出的“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这类口号，仍然有鲜明的集体主义烙印。</p>
<p>所幸这也是个体意识复苏和萌芽的时代，港台流行文化跨境渡海而来，，让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体味到基于个人感受的别样情怀。而在本土，诗人和歌手成为了个体意识觉醒和表达的先锋，北岛“我不相信”的叩问，经由崔健的“一无所有”呼号，一直到海子“从明天起，我要做一个幸福的人”的吟咏。就为这个年代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划出了一道美丽的弧线，成为至今让人感念和怀想的吉光片羽。</p>
<p><strong>1990</strong><strong>年代：民间话语渐起</strong><strong></strong></p>
<p>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进一步改革开放成为既成事实，涌动而来的经济大潮，以摧枯拉朽之势冲击着旧秩序。发展才是硬道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下海经商、恭喜发财等话语摇身变成了时代的最强音。市场经济的洗礼，个体生存的需求，不可抑制物质欲望，彻底惊醒了全民乌托邦的迷梦。随之而来的是集体信仰崩溃，个人理想幻灭，权威信用破产，自我意识高涨。语言和话语开始断裂，日渐喧嚣的民间话语，声音渐起渐响、渐多渐强，并开始假精英之口，渗入公众媒体得以广泛传播。</p>
<p>当年火爆一时的王朔小说，就是这一时期语言和话语方式变异的代表。他以解构虚假、躲避崇高为己任，将草根的胡同土话、强横的大院习语和流布全国的宏大空疏的政治词汇搅拌在一起，以混不吝的姿态，迎着主流话语的刀锋而上，在白刃及肤的瞬间，总能灵巧的闪避，践行“玩的就是心跳”。他以“谁比谁傻多少”逆向构建自信，他“一点没正经”地教育“孩子”：“街上全是坏人，他们都叫你学好，好自个使坏”，借以痛诋时弊，排遣社会转型期价值观混乱带来的惶惑和愤懑，在赢得普遍共鸣和会心一笑的同时，也引起了许多把持了话语权而生恐滑脱的“精英”的嫉恨和恐慌，蔑称其为痞子。</p>
<p>这一时期草根话语，则需借民间艺术的形式，才有机会在社会主流媒体上呈现。以赵本山为代表的东北民间说唱艺人，融合了话剧手段衍生出来的小品及其演化轨迹，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早期赵本山的表演，根植于民间和市场，源于底层生活，生机勃勃，充满草根智慧。其表达方式，多为揣着明白装糊涂，常常在装疯卖傻中夹枪带棒，不乏讥刺现实的锋芒，民间话语权和话语方式灵光乍现，广受欢迎。及至其登上了垄断话语强权的春晚，虽然表演技术日渐精进，但表演内容则日益变质。</p>
<p>历经20年，以自轻自贱、践踏弱势，由高粱而强梁，以粗鄙慰藉精致，已经是赵本山小品的典型话语方式。他就这样成为了不顾尊严、背弃民间立场、甘当话语霸权点缀，被彻底异化的典范——与众多投身体制的精英际遇类似，成为话语权被垄断的话语权垄断者。</p>
<p><strong>1994</strong><strong>：互联网开启话语平权</strong><strong></strong></p>
<p>是否拥有传播媒介，决定了话语权力的基本格局。媒介的缺乏，既是个人诉求无法被记载放大的缘由，也是民间话语难以传播和被无视的根本所在。已故作家王小波对此有生动的描述：“在一个喧嚣的话语圈下面，始终有一个沉默的大多数。既然精神原子弹在一颗有一颗的炸着，哪里有我们说话的份？”</p>
<p>有趣的是，王小波是一位通过纸媒进行话语实践的作家，但更是一位得力于互联网传播而广为人知的网络英雄。他虽然谙熟电脑，能写程序，常用电子邮件，却在互联网落户中国不久的1997年英年早逝，并未赶上中国互联网BBS和论坛火红的年代，恐怕压根不知道博客和微博客为何物。他只是在死后作品和观点经网络广泛传播，而声名卓著受人敬佩，以至于有人邀约同好，专门成立了“王小波门下走狗”的小组，活跃于论坛。在互联网上，王小波已然是一个符号，是独立思考，自由言说的象征，备极哀荣。</p>
<p>1994年4月20日，中国连入因特网的64K国际专线开通，实现了与Internet的全功能连接，被国际上正式承认为真正拥有全功能Internet的国家。</p>
<p>现在看来，中国互联网的诞生，其意义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它终结了数千年话语权均被强权和部分精英控制的历史。从来没有人如此平等而切实地拥有一个功能强大如斯的传播媒介，可以自由表达和记录自己的意见。中国人与全人类几乎同步进入了众声喧哗的时代。</p>
<p>全社会话语权力的格局也自此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家独大，唯我独尊的话语方式成了明日黄花，民间话语终于在主流话语空间中获得一席之地，而且势必在未来的话语权力博弈日益壮大，甚至可以断言会占据上风，也是触手可及的现实。个人的权利和尊严，从此跃迁至一个崭新的高度，自我价值实现的途径得到空前的扩展。这一切，均在中国互联网15年的发展过程中得到了证实。</p>
<p>由网络论坛、个人博客、微博客三个阶段着眼，可以概览中国互联网发展历程中，网络语言的生成、话语方式的演进以及话语权力格局的变迁，及其经历的一个从稀少到普及，从局部到全面，从特权到平权的过程。</p>
<p>互联网的群体交流，早期主要是通过论坛、BBS、新闻组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实现。网络论坛等不但是信息集散地，也具备了公共媒体的属性，通常由网友推举出来的版主牵头，实行民主管理。最初的论坛参与者多为IT从业者和学界精英，除了专业讨论之外，文学写作、文娱体育消息是这一时期主流，语言和话语方式承接传统，并无鲜明显著的网络特色。</p>
<p>2000年起，网络论坛迎来了自己的黄金时段。上网人数的增加和身份日益多元化，涉及现实公共事务的话题逐渐成为论坛主流，无论是严肃的讨论还是轻松的调侃，均与官方话语方式有有着显著的分野，具有民间特色，具有公民言说的特质。一方面，主导论坛话题的虽然仍旧是精英，但草根的创造性和活力已经开始初露端倪。斑竹、马甲、顶、沙发、楼主、大侠等网络语言开始流行。天涯社区、强国论坛、中青在线、西祠胡同等都是当时名噪一时的论坛，而许多通过论坛显露才学的网友，更通过网络转入传统纸媒，跻身主流话语圈，成为意见领袖，有许多人至今仍活跃在各种媒体上。</p>
<p>如果网络论坛仍然有传统媒体的胎记，那么，个人博客催生了全新的“自媒体”，改写了社会媒体的历史。有网上传闻称，某分管宣传的官员初见博客，当即惊呼：“这岂不是个人办报！”前《南方周末》记者翟明磊，则干脆将自己的博客命名为《壹报》，直接称之为“一个人的报纸”。</p>
<p>博客兼具私人领域和公共空间的属性，给予拥有者的自由表达和交流管理带来极大的便利。博客起始于1997年，但在中国的风靡却是得力于网友木子美以《遗情书》命名，刊载其性爱日记的个人博客。博客彰显自我价值、改变个人命运以及影响读者乃至公共事务的潜力由此可见一斑。截止到2008年，中国博客数量已经过亿。</p>
<p>也正是博客催生了公民报道者。来自他们的消息，无论是采集的快捷、传播的广泛，以及影响力等方面，均不乏超越专业媒体的精彩表现。无论是厦门市民为反对PX项目的散步、央视大火现场图文报道、还是广州番禺居民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都能看到博客的身影。而许多著名博客有千万乃至上亿的阅读人次者，数以百计，其巨大的影响力许多传统媒体已难望其项背。</p>
<p>电脑运算速度的强大和网络的便捷，在为上网者提供自由言论空间的同时，也极大地改变了语言的生成和运用方式。政治及社会禁忌、网络管理、内容审查，与自由表达的冲动交互作用，造就了全新的语言修辞和话语模式。谐音、变形、隐喻、借代、模拟、通假、省略、会意、拆解、重组等均是新词新字涌现常见的手法，美眉、草泥马、河蟹、雷人、马勒戈壁、五毛、熊猫、有司、萱萱、弓虽以及火星文等例子俯拾即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被发扬光大、更诉诸符号和视觉：囧、兲、槑、LLM，法克、谢特……极大地丰富了祖国语言宝库。</p>
<p><strong>2009</strong><strong>：微博生成全新网语</strong><strong></strong></p>
<p>2009年开始，呈井喷式增长的微博客，虽然也是模仿自国外，但并未妨碍其促使了一个全新的话语权力格局诞生。论坛精英高居话语金字塔顶端，靠长篇大论和远见卓识充当意见领袖的好日子一去不复返，博客以个人为中心而往往顾影自怜的弱点被轻巧地剔除。微博客将每个用户的每一次表达限制在140个字之内，并允许用户自由选择发言者予以关注，创立了一个机会更为均等、权力更为平均言论平台和信息传播媒介。其开快捷转贴和方便的对话功能，则大大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让内容审查和传播限制成本加大而变得前所未有地困难。</p>
<p>在微博客形式和容量的限制下，寥寥数语即可成章，为许多不善长篇大论的用户平添了自信，也迫使善言者精思傅会、言简意赅，只有靠片语的内涵以及个人魅力，在传播竞赛中领先。同时让人的创造潜力迸发，有价值的信息得以广泛传播。兹举几则网友辑录的2009年推文选为证：</p>
<p>·我要好好读书，长大之后去当城管……在街上碰到妈妈的菜摊时，可以慢慢追，慢慢撵！</p>
<p>·让少数人在人性方面先富裕起来。</p>
<p>·钱乃一味良药，有明目张胆之功效。</p>
<p>·杜蕾斯破产不是悲剧，杜蕾斯破了才是悲剧</p>
<p>·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p>
<p>· 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不让你说话的权利。</p>
<p>·自由是有争论，没有标准答案；专制是有标准答案，没有争论。</p>
<p>·我怀疑他们在密谋策划要让我幸福</p>
<p>值得一提的是，具有继往开来、兼收并蓄、多元共存特点的微博客，它全新的网络语言和话语方式形成的丰富生态，具有强大的自我调节机制，特别是强大信息的自我纠错机制。4月1日，一则假消息在某微博上疯传，但在人工未及反应的时间内，在用户的不断质疑和求证下，迅速得以澄清。</p>
<p>微博客营造了一个迄今为止在形式上最为民主的言论环境，虽然其未能彻底解决信息碎片化的弊端，信息自我整合的能力还有待技术进步予以强化。但它无疑是互联网应用中去中心化和平权的典范，以及无组织却能产生巨大力量的样板。微博客诞生以来，在用户的通力合作下，在突破封锁、扶弱助贫、民主选举、灾难救助、疫情警报、舆论监督、慈善事业、澄清谣言、揭穿黑幕、伸张公义、守望相助等多方面都有卓越的表现，为我们展现了一幅虚拟现实与真实现实水乳交融，人情味洋溢的和谐景象；一个多元并存可资寄望的网络公民社会的雏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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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ZT:我们为赵傻逼作证（证人证词两份）</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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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www.buchong.net/?p=81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7 Mar 2010 03:03:41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category><![CDATA[日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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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民间档案：我们为赵傻逼作证（证人证词两份）
吾眼看世界 2010-03-27 01:23:37 阅读434 评论1字号：大中小

我们为赵傻逼作证
——证词两份
一、郭彩虹的证人 证言
&#160;&#160;&#160; 郭彩红，女，汉族，出生于1973年11月10日，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鲁阳区新峰街，现在住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老城大街三车队门口，职业：无 业， 身份证号码：41042319731110008x&#160; 联系电话：13938675213
&#160;&#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而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指控的赵XX的部分“犯罪事实”，本人知情，因此，本人愿履行证人应尽的法律义务，出庭作证，现特将本人知悉的相关情况亲笔书写 如下，以澄清事实并提供法庭审查。
证明内容：
&#160;&#160; （一）主题 ： 本人与赵连海之间的社会关 系情况陈述。本人不是赵XX的亲属，也不是他的亲戚， 更不是故交。
&#160;&#160;&#160; （二）主题： 本人认识赵XX经过的介绍。本人在2008年9月12日以前不认识赵XX，三鹿事件曝光后，本人为了给女儿维护权利，特买了电脑，当时本人根本不会电脑，后来在家逐渐自学电脑，不停的在网 上收索结石宝宝的情况，最先找到的是上海的结石宝宝家长王刚，后来认识了结石宝宝家长李旭，李旭把我拉进结石宝宝的群里，这个群就是我们结石宝宝的家长相 互交流孩子病情的群，我们在这里互相关心，互相照顾，在这里认识了赵XX（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大概在2009年初）。在2008年10月份我就委托了律师进行了法律诉讼，可是法院的大门一直没有为结石宝宝打开，2009年三月份，在我感到维权无望的时候，我准备去北京上访，可是我在北京没有一个亲人，而我又是一名残疾人，这时我想到 了北京的结石宝宝家长代表赵XX，当时我是在坐上火车后给 他打的电话，当时他在电话里就叫我回去，不要那么冲动，有什么事情可以先在网上交流，可是我已经坐上了火车，没有办法回去了，我就告诉他我是一名残疾人， 现在已经在火车上了，他知道情况后去火车站接的我，我当时身上没有带钱，只带了去北京的车费，所以我就住在了赵XX家里，在他的家里他了解了详细的情况，他知道我的家庭困难，他劝我先不要冲动的去上访，回去和地方政府协商一些，看 看他们是否能给与我一些帮助，第二天他就帮我买车票把我送到火车上。
&#160;&#160; （三）主题：要证明是哪个事件。本人与赵XX一起参加的涉及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有：
&#160;&#160;&#160;&#160;&#160;&#160; 2009年9月11日于北京是大兴区的一家餐厅的包间内（回顾性座谈会和烛光纪念活动）
&#160;&#160; （四）主题： 事件的细节经过。本人在群里聊天发现不光是我女儿的问题没有解决，并且还遗留淋巴结肿大的后遗症，当时没有签协议孩 子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并且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问题，而我们家长始终处于一种诉说无门的状态，我们的内心在担心着我们的孩子同时，很想找人诉说一下，也便于 我们一年来所受的种种辛酸和委屈有一个宣泄，由于结石宝宝家长分散在全国各地，于是我们就选择了北京，赵XX作为北京的结石宝宝家长，又是结石宝宝的家长代表，所以理所当然的我们就先去了他家里。本次活动没有发起人，只是赵XX倡议的，但这几乎是我们共同的心声，没有人邀请我，我是觉得作为家长应该为孩子的权利去努力的。事件发生在毒奶粉爆 发一周年，也就是9月11日，我们觉得发生了这么严重的群体事件，我们每个有良知的人都是应该去纪念那些死去的孩子，同时为幸存者祈福。所以 在这天，我们在北京大兴区的一个餐馆（我不知道名字）内举行了回顾性座谈会以及后来的烛光纪念活动。当时参加的人有我 蒋亚林 周金钟 相庆玉 侯荣波 赵XX一家和一名律师两个志愿者（我当时都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当时参加的人带上赵连海的儿子和女儿一共12个人。赵XX在活动中主要回顾了一年来结石宝宝之家所做的努力，以及今后我们共同的打算和愿望，当时我们的愿望是一年后我们如果 再相聚我们的心愿是：每天一杯中国奶，强壮每个中国人。这就是我们结石宝宝家长，深爱着我们祖国的人，深爱着我们每一个结石宝宝的人，我主要是讲了我这一 年来的经历，其他的家长也是分别讲了自己的经历，我们希望社会上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来关心结石宝宝的成长。希望他们的生活中再也没有无谓的伤害。活动中 没有警方到场，警方在做些什么我不知道。活动中没有示威行为。事件没有引起无关人员的围观，我们一直就是在屋里关上门的。活动没有扰乱当地的秩序，没有造 成混乱等不良影响。吃完饭后我们就回到赵XX的家中，第二天我就回去了，在回去的路上我又被警察调查了此次活动的经过。
以上陈述均属实，若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二、蒋亚林的证人证言
证人：蒋亚林，性别（女），民族汉 出生于1975年1月29日，户籍地址在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60号，现住浙江省金华市后地新村，职业：无，公民身份证：522601197501290865，联系电话：158889959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而赵XX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指控的赵的部分“犯罪事实”，本人知情，因此，本人愿履行证人应尽的法律义 务，出庭作证，现特将本人知悉的相关情况亲笔书写如下，以澄清事实并供法庭审查。
证明内容：
（一）本人跟赵XX没有亲属、亲戚、故交关系。
（二）本人认识赵XX是因为08年9月19日女儿在医院检查出患有双肾结石，当时女儿只有1岁快5个月，当时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女儿喝的是多美滋奶粉，因为女儿的肾结石在B超下有显示，在x光下没有显示，所以也怀疑到了奶粉上。开始在网上搜索相关消息，大概在10月7号后找到了结石宝宝之家并在结石宝宝之家上留下了信息（结石宝宝之家结石宝宝档案专区）后来加入了结石宝宝群，通过 网络认识了同为结石宝宝家长的赵XX。
（三）要证明的事件。
本人与赵连海一起参加的涉及毒奶粉奶粉事件有2009年1月2号北京丰台区悍马俱乐部旁边的一家餐厅的记者会。1月2号团河会议中心 ；2009年1月22号石家庄法庭外听审；2009年9月11日于北京市大兴区的一家餐厅的包间内（回顾性座谈会和烛光纪念活动）
（四）主题：事件的细节经过。
&#160;&#160;&#160;&#160;&#160; 1、知道2009年结石宝宝家长要在北京召开记者会是在结石宝宝群里，跟网络知道的
&#160;&#160;&#160;&#160;&#160;&#160; 2、准确的说也不算是有发起人，就是大家知道三鹿的赔偿方案出来后，大家在群里聊天就这样说了，因为老赵是北京人，这 么大的事情只有到北京我们才有可能看到希望，所以就让老赵辛苦点了。去的人是自愿去的，没有邀请，谁愿意去就去。（这些在2009年1月2号，在团河会议中心，在把我们交给我们当地的驻京办前，都写了书面材料的）
事件时间：2009年1月2号
事件地点：丰台区一个餐厅外马路上（悍马俱乐部旁）
2009年1月2号，本来是跟记者约好了在那个餐厅里的一个小包间里举办一次新闻记者见面会，目的就是要让大家关注结石宝宝的问题， 能够让我们的孩子得到一个妥善的安排，主要是关于孩子们将来的治疗等，当时的目的跟我们是诉求如下：
1、我们要求赔偿应建立在三聚氰胺对人体侵害研究的基础上，目前 对三聚氰胺的研究几乎空白（已有的媒体报道很不乐观），我们担心三聚氰胺对孩子已经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其他身体系统的后遗症状及病变，我们要求问题企业 及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出资委托权威研究机构进行研究，重点研究三聚氰胺的危害以及后续治疗方法，研究必须建立在动物实验以及人体临床实验的基础上，务必保证 真实透明，研究结果及时公开。
2、我们要求三聚氰胺对人体的侵害不应以发现结石与否及年龄为限制，其他因三聚氰胺受侵害的患者及3岁以上的患者也应纳入免费治疗行列中来，并且要求相关企业及相关部门免费治疗患者终生因三聚氰胺导致的任何疾病，出 现后续问题应给予后续赔偿。
3、我们要求尽快退还没有纳入免费治疗的家庭因治疗产生的各种费用。
4、我们要求病情尚未痊愈的患儿继续治疗到痊愈后给予合理的身体及精神赔偿。
5、我们要求在没有权威研究结果前，由相关企业及相关责任部门出资给予患者每年最少一次免费的全面身体检查，以便及早 发现病情而得到及时治疗。
6、我们要求医院因床位限制而没有给予住院治疗的要尽快给予免费住院治疗，并例入三聚氰胺事件受害者名单。
7、我们要求赔偿应该建立在每个患者的鉴定基础之上，不应以简单的分类一概而论。
活动当天能到场的就只有我蒋亚林（多美滋结石宝宝家长）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5>民间档案：我们为赵傻逼作证（证人证词两份）</h5>
<p><a href="http://blog.163.com/xu_art2004/blog/#m=0&amp;t=1&amp;c=fks_087067083080084067084084081095086087087069086095095">吾眼看世界</a> 2010-03-27 01:23:37 阅读434 评论1字号：大中小</p>
<p><a href="http://img.ph.126.net/uQc4WP1oROi6xY8kwpVQig==/3390929044433394552.jpg"><img title="民间档案：我们为赵傻逼作证（证人证词两份） - xu_art2004 - 午夜的猫头鹰" alt="民间档案：我们为赵傻逼作证（证人证词两份） - xu_art2004 - 午夜的猫头鹰" src="http://img.ph.126.net/uQc4WP1oROi6xY8kwpVQig==/3390929044433394552.jpg" /></a></p>
<p><b>我们为赵傻逼作证</b></p>
<p><b>——证词两份</b></p>
<h5>一、郭彩虹的证人 证言</h5>
<p>&#160;&#160;&#160; 郭彩红，女，汉族，出生于1973年11月10日，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鲁阳区新峰街，现在住址：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老城大街三车队门口，职业：无 业， 身份证号码：41042319731110008x&#160; 联系电话：13938675213</p>
<p>&#160;&#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而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指控的赵XX的部分“犯罪事实”，本人知情，因此，本人愿履行证人应尽的法律义务，出庭作证，现特将本人知悉的相关情况亲笔书写 如下，以澄清事实并提供法庭审查。</p>
<p>证明内容：</p>
<p>&#160;&#160; （一）主题 ： 本人与赵连海之间的社会关 系情况陈述。本人不是赵XX的亲属，也不是他的亲戚， 更不是故交。</p>
<p>&#160;&#160;&#160; （二）主题： 本人认识赵XX经过的介绍。本人在2008年9月12日以前不认识赵XX，三鹿事件曝光后，本人为了给女儿维护权利，特买了电脑，当时本人根本不会电脑，后来在家逐渐自学电脑，不停的在网 上收索结石宝宝的情况，最先找到的是上海的结石宝宝家长王刚，后来认识了结石宝宝家长李旭，李旭把我拉进结石宝宝的群里，这个群就是我们结石宝宝的家长相 互交流孩子病情的群，我们在这里互相关心，互相照顾，在这里认识了赵XX（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大概在2009年初）。在2008年10月份我就委托了律师进行了法律诉讼，可是法院的大门一直没有为结石宝宝打开，2009年三月份，在我感到维权无望的时候，我准备去北京上访，可是我在北京没有一个亲人，而我又是一名残疾人，这时我想到 了北京的结石宝宝家长代表赵XX，当时我是在坐上火车后给 他打的电话，当时他在电话里就叫我回去，不要那么冲动，有什么事情可以先在网上交流，可是我已经坐上了火车，没有办法回去了，我就告诉他我是一名残疾人， 现在已经在火车上了，他知道情况后去火车站接的我，我当时身上没有带钱，只带了去北京的车费，所以我就住在了赵XX家里，在他的家里他了解了详细的情况，他知道我的家庭困难，他劝我先不要冲动的去上访，回去和地方政府协商一些，看 看他们是否能给与我一些帮助，第二天他就帮我买车票把我送到火车上。</p>
<p>&#160;&#160; （三）主题：要证明是哪个事件。本人与赵XX一起参加的涉及三聚氰胺问题奶粉的有：</p>
<p>&#160;&#160;&#160;&#160;&#160;&#160; 2009年9月11日于北京是大兴区的一家餐厅的包间内（回顾性座谈会和烛光纪念活动）</p>
<p>&#160;&#160; （四）主题： 事件的细节经过。本人在群里聊天发现不光是我女儿的问题没有解决，并且还遗留淋巴结肿大的后遗症，当时没有签协议孩 子的问题都没有解决，并且都不同程度上存在着问题，而我们家长始终处于一种诉说无门的状态，我们的内心在担心着我们的孩子同时，很想找人诉说一下，也便于 我们一年来所受的种种辛酸和委屈有一个宣泄，由于结石宝宝家长分散在全国各地，于是我们就选择了北京，赵XX作为北京的结石宝宝家长，又是结石宝宝的家长代表，所以理所当然的我们就先去了他家里。本次活动没有发起人，只是赵XX倡议的，但这几乎是我们共同的心声，没有人邀请我，我是觉得作为家长应该为孩子的权利去努力的。事件发生在毒奶粉爆 发一周年，也就是9月11日，我们觉得发生了这么严重的群体事件，我们每个有良知的人都是应该去纪念那些死去的孩子，同时为幸存者祈福。所以 在这天，我们在北京大兴区的一个餐馆（我不知道名字）内举行了回顾性座谈会以及后来的烛光纪念活动。当时参加的人有我 蒋亚林 周金钟 相庆玉 侯荣波 赵XX一家和一名律师两个志愿者（我当时都不知道他们叫什么名字），当时参加的人带上赵连海的儿子和女儿一共12个人。赵XX在活动中主要回顾了一年来结石宝宝之家所做的努力，以及今后我们共同的打算和愿望，当时我们的愿望是一年后我们如果 再相聚我们的心愿是：每天一杯中国奶，强壮每个中国人。这就是我们结石宝宝家长，深爱着我们祖国的人，深爱着我们每一个结石宝宝的人，我主要是讲了我这一 年来的经历，其他的家长也是分别讲了自己的经历，我们希望社会上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来关心结石宝宝的成长。希望他们的生活中再也没有无谓的伤害。活动中 没有警方到场，警方在做些什么我不知道。活动中没有示威行为。事件没有引起无关人员的围观，我们一直就是在屋里关上门的。活动没有扰乱当地的秩序，没有造 成混乱等不良影响。吃完饭后我们就回到赵XX的家中，第二天我就回去了，在回去的路上我又被警察调查了此次活动的经过。</p>
<p>以上陈述均属实，若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p>
<h4>二、蒋亚林的证人证言</h4>
<p>证人：蒋亚林，性别（女），民族汉 出生于1975年1月29日，户籍地址在贵州省凯里市华联路160号，现住浙江省金华市后地新村，职业：无，公民身份证：522601197501290865，联系电话：15888995912。</p>
<p>《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而赵XX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指控的赵的部分“犯罪事实”，本人知情，因此，本人愿履行证人应尽的法律义 务，出庭作证，现特将本人知悉的相关情况亲笔书写如下，以澄清事实并供法庭审查。</p>
<p>证明内容：</p>
<p>（一）本人跟赵XX没有亲属、亲戚、故交关系。</p>
<p>（二）本人认识赵XX是因为08年9月19日女儿在医院检查出患有双肾结石，当时女儿只有1岁快5个月，当时三鹿毒奶粉事件曝光，女儿喝的是多美滋奶粉，因为女儿的肾结石在B超下有显示，在x光下没有显示，所以也怀疑到了奶粉上。开始在网上搜索相关消息，大概在10月7号后找到了结石宝宝之家并在结石宝宝之家上留下了信息（结石宝宝之家结石宝宝档案专区）后来加入了结石宝宝群，通过 网络认识了同为结石宝宝家长的赵XX。</p>
<p>（三）要证明的事件。</p>
<p>本人与赵连海一起参加的涉及毒奶粉奶粉事件有2009年1月2号北京丰台区悍马俱乐部旁边的一家餐厅的记者会。1月2号团河会议中心 ；2009年1月22号石家庄法庭外听审；2009年9月11日于北京市大兴区的一家餐厅的包间内（回顾性座谈会和烛光纪念活动）</p>
<p>（四）主题：事件的细节经过。</p>
<p>&#160;&#160;&#160;&#160;&#160; 1、知道2009年结石宝宝家长要在北京召开记者会是在结石宝宝群里，跟网络知道的</p>
<p>&#160;&#160;&#160;&#160;&#160;&#160; 2、准确的说也不算是有发起人，就是大家知道三鹿的赔偿方案出来后，大家在群里聊天就这样说了，因为老赵是北京人，这 么大的事情只有到北京我们才有可能看到希望，所以就让老赵辛苦点了。去的人是自愿去的，没有邀请，谁愿意去就去。（这些在2009年1月2号，在团河会议中心，在把我们交给我们当地的驻京办前，都写了书面材料的）</p>
<p>事件时间：2009年1月2号</p>
<p>事件地点：丰台区一个餐厅外马路上（悍马俱乐部旁）</p>
<p>2009年1月2号，本来是跟记者约好了在那个餐厅里的一个小包间里举办一次新闻记者见面会，目的就是要让大家关注结石宝宝的问题， 能够让我们的孩子得到一个妥善的安排，主要是关于孩子们将来的治疗等，当时的目的跟我们是诉求如下：</p>
<p>1、我们要求赔偿应建立在三聚氰胺对人体侵害研究的基础上，目前 对三聚氰胺的研究几乎空白（已有的媒体报道很不乐观），我们担心三聚氰胺对孩子已经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其他身体系统的后遗症状及病变，我们要求问题企业 及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出资委托权威研究机构进行研究，重点研究三聚氰胺的危害以及后续治疗方法，研究必须建立在动物实验以及人体临床实验的基础上，务必保证 真实透明，研究结果及时公开。</p>
<p>2、我们要求三聚氰胺对人体的侵害不应以发现结石与否及年龄为限制，其他因三聚氰胺受侵害的患者及3岁以上的患者也应纳入免费治疗行列中来，并且要求相关企业及相关部门免费治疗患者终生因三聚氰胺导致的任何疾病，出 现后续问题应给予后续赔偿。</p>
<p>3、我们要求尽快退还没有纳入免费治疗的家庭因治疗产生的各种费用。</p>
<p>4、我们要求病情尚未痊愈的患儿继续治疗到痊愈后给予合理的身体及精神赔偿。</p>
<p>5、我们要求在没有权威研究结果前，由相关企业及相关责任部门出资给予患者每年最少一次免费的全面身体检查，以便及早 发现病情而得到及时治疗。</p>
<p>6、我们要求医院因床位限制而没有给予住院治疗的要尽快给予免费住院治疗，并例入三聚氰胺事件受害者名单。</p>
<p>7、我们要求赔偿应该建立在每个患者的鉴定基础之上，不应以简单的分类一概而论。</p>
<p>活动当天能到场的就只有我蒋亚林（多美滋结石宝宝家长） 兰娟仙（三鹿结石宝宝家长，双胞胎都结石） 张平的爱人 （忘记名字了）廖明波、马宏斌、侯荣波与他父亲（他们孩子发现结石没多久同时发现白血病，现在孩子已经死亡），还有几个是江苏农村来的，没有记住名字，其 他没能到场，后来证明被扣在北京大兴团河农场会议中心的人是：赵XX、张平、周雄、杨勇,还有谁忘记了。赵XX在活动当日跟其他几个家长被扣留在团河会议中心，已经不可能做什么了。</p>
<p>本人跟其他家长就是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如实地说了我们的孩子的病 情，喝奶粉的历史，还有就是诉说了我们的7点诉求，当时大家也没有经历过这些，事先也没有稿什么的，所以7点诉求没有人能说全的。</p>
<p>活动当日有很多的警察到场，包括交警，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不是警察 但是跟他们在一起，没有穿制服的一直都在全程拍照跟录像。</p>
<p>活动中没有示威行为，这些可以要求警方提供当天的录像资料。也希 望当天在场的媒体提供资料</p>
<p>当时最多的是记者，我们几个家长都被记者围住了，所以其他的情况 不是很清楚，这个马路记者会差不多在2点左右就结束了，记者自己走的，而我们其他的家长赶到大兴团河会议中心去找老赵他们，当时就想大家是一起来的，办完 事了一起回家。</p>
<p>当时有那么多的警察在场能有多少混乱，唯一的混乱就是很多不知道 是什么人一直都在驱赶我们，给我的感觉这不是中国的马路，我不是中国公民，我没有权利在这个国家的马路上停留！</p>
<p>记者差不多都走后，我们找车去团河会议中心，那么多的出租车，黑 车居然没有敢搭载我们的，后来找了一辆黑车，说了很多好话才敢带我们，但是他也被同行取笑。这一切都让我感到绝望，冷漠的国人啊，这次受伤害的是我的孩 子，我们在为我们的孩子讨公道的时候看到的却是国人的冷漠，下次如果受害的是你的孩子，难道你也希望你受到这样的待遇吗？</p>
<p>&#160;&#160;&#160;&#160;&#160;&#160; (二）时间2009年1月2号下午；地点：北京大兴团河会议中心，参加的人有我，兰娟仙，张平的爱人，廖明波，侯荣波父子，还有其他的几位家长 我叫不出名字。</p>
<p>&#160;&#160;&#160; 事件的详细经过：</p>
<p>&#160;&#160;&#160; 我们从老赵发给家长的短信得知赵跟其他几个家长在这里，我们问过门卫都不承认，但是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们只能根据赵XX他们发出来的消息在门口等，北京1月的天气又多冷只要是在北京呆过的人都知道，我们从下午2点半左右一直等到晚上8点点左右才说赵XX跟其他几个家长在里面，才让我们进去，我不知道团河会议中心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中心，但是最起码我知道这不是一个有着 良心的地方，在我们农村你要是到了一个偏远的地方，到谁家的门口休息，天气寒冷主人家一般都会问问你的情况然后让你到屋里休息等待，最少也会给你一杯茶。 而团河会议中心那个地方，让我们在铁门外等待了那么长的时间，人都冻透了如果说赵XX他们几位家长真的不在里面那我们也没有话说，但是遗憾的是，赵XX他们从1月1号晚上10点左右，跟我们其他家长失去联系后就被带到了那里，而且后来把冻透了的我们放进去的时候也看到了老赵他们。</p>
<p>&#160;&#160;&#160; 进去后，我们每一个人身边都有两位不知道是哪里的工作人员，赵XX说让我们听他们的，他们给我们做了笔录，主要内容是姓名，年龄，身份证，到京的目的要反映的问题，还有跟赵XX是怎么认识的。这些我们当时都做了笔录，并且都已经签字了的，据说当时有大兴区区长在，但是我不知道不认识，不过有 团河派出所的警察是事实，我们能够提供当天晚上从团河会议中心出来后到一家饭店吃饭的照片。 10点后，我们分别被我们各自 的驻京办事处接走。</p>
<p>事件的发生没有群众围观，没有示威行为，也没有造成交通拥堵等 问题</p>
<p>2009年1月22号去石家庄，去的人有我，侯荣波，赵XX到哪里后，周金钟跟他母亲也赶到了(孩子已经死亡。但是就因为当地政府所说的漏报，没有得到一分赔偿相关的东西可以在卫生部看到)，周进也是后来赶到的，最后到的是刘东林。</p>
<p>准确的说也不算是有发起人，就是大家知道三鹿要开审了，大家在群 里聊天就这样说了，我们要去看看，这也是我们对我们孩子的将来的一个关心，也想看看作为这么大的一个事件我们可以作为见证人。去的人是自愿去的，没有邀 请，谁愿意去就去。</p>
<p>事件经过与目的：</p>
<p>这次我去旁听只是在群里知道田文华要被审判，我就是想看看一个对 国家的孩子们犯下如此罪行的人是否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同时也因为如果三鹿的事情没有一个公正的处理，我们其他品牌的受害者，特别是作为我女儿这样喝 的是合格奶粉，也受害的孩子她的权利将不会得到保障，同时也是一个做为为这个国家的未来担心的有良心的中国人对三鹿受害者的声援。最重要的是1月24号我们要去卫生部提交我们的7点诉求，要去中消协反映喝的是合格奶粉孩子也发现问题的情况，也要去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递交我们的诉求。</p>
<p>这一路上都有没有穿制服的或者穿了制服的人跟着录像的，我们做了 什么都会很清楚。</p>
<p>在石家庄警察比受害者多多了，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就是跟媒体说 出我们的想法，我们孩子的遭遇，行使宪法赋予我们的权利。我们在距离法院大门最少1公里外当地的交通管制区外的人行横道上站立，我们没有示威，只是接受过记者的采访，也如实的说了自己孩子的情况。当 时参加的周金钟的母亲听到田文华没有被判死刑后情绪激动嚎啕大哭，这都是可以理解的，人家的孩子喝三鹿死亡了，没有任何的说法，没有任何的赔偿，连道歉都 没有，孩子死的那天刚好一周岁，孩子的生日就是忌日。</p>
<p>下午3点左右，我们离开了石家庄。</p>
<p>2009年911一周年回顾：</p>
<p>参加的人有我，郭彩虹，相庆玉，周金钟。没有人鼓动，因为为孩子 要说法已经一年了，没有任何的说法，而且很多孩子的情况在恶化，身体上的各种情况都出现了，我们是对我们孩子的担心，也是作为一个人来说，这么重大的事件 一周年了，我们作为受害者应该找个地方说说我们的委屈，说说我们的苦，说说我们这一年来的遭遇。</p>
<p>地点为大兴的一个小餐馆，也就是1月2号的那天晚上我们吃饭的那个地方，也是那个包间。全部在室内举行，全程有911录像为证。没有到室外，也没有群众围观。没有示威，没有游行，而且在举办前，赵XX已经向北京当地公安部门请求批准的，并且在911的前一天晚上得到已经批准的消息。</p>
<p>所有的内容就是表现我们对孩子的将来的担心，会议中赵XX几次落泪，他不光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也是为了这个民族的未来担心，赵有一句很经典的话：“为了孩子最起码的尊严，我 们身为父母应该可以放弃一切。为了孩子的一切，一切为了孩子！我们的生命已被赋予了太多的东西，虽然沉重，但我们必须面对！我们今天承担多少，我们的后代 就会少遭遇多少！我们别无选择，为了孩子们的未来，我们必须迎对一切，一切苦难与艰辛应该由我们来承担”</p>
<p>结石宝宝家长为了孩子们能够得到一个法律的公正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在这个过程中，总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故意激化矛 盾，最高法院说的对于毒奶粉案件应该受理，但是到目前为止只受理了为数不多的几件，只开庭了一件。而对结石宝宝家长打压并用法律的名义来打压报复的事件已 经开始不断发生，一个是施恩的郭利被判敲诈勒索5年，还有就是今天在新闻上看到的拍到“未销毁问题奶粉”雅士利前员工敲诈案调查（南方报业） <a href="https://mail.google.com/mail/?hl=zh-CN&amp;shva=1#inbox/12799727fb83fe31">https://mail.google.com/mail/?hl=zh-CN&amp;shva=1#inbox/12799727fb83fe31</a></p>
<p>这些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让我们感到寒心，只要你没有特供的，希 望你能够醒醒，不为别的，就为了我们的孩子，我们自己不再受到伤害。</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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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科幻世界》的魔幻现实</title>
		<link>http://www.buchong.net/?p=810</link>
		<comments>http://www.buchong.net/?p=81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7 Mar 2010 03:01:12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纸媒]]></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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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科幻世界》创刊已30年，拥有不少幻迷。近日，该杂志社长正在境外访问，一封署名“科幻世界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却上了网。信件以采编、广告、刊号为着眼点，历数社长的错误。明言如果继续容忍社长“不懂装懂瞎指挥、不作为乃至胡作为，刚过而立之年的《科幻世界》很快就将面目全非。”并要求立即撤销社长职务，公开选举新领导。
《科幻世界》发生的这事相当魔幻。首先，若去掉信中的某些名词，这事更像发生在非洲：乘领导人出访之机政变——真是如梦似幻。其二，一群杂志编辑，却要通过互联网诉诸民意，求助于幻迷，而不肯走正常申诉程序。热爱科幻却选择了魔幻，可谓颇为世故，深谙国情。
从公开信看，社长的做派也很魔幻。上任后，社长不爱科幻只爱向钱看：降低稿酬和杂志纸张档次，读者利益受损；违规搞一刊多号以牟利，蔑视政府法规；出卖杂志版面和经营权益，杂志社吃亏等等，都是毫无科幻精神的例子。更雷人的则是，他要求“中文编辑取代作者写小说，外文编辑取代译者译小说，美术编辑取代画家画插图。”这岂止魔幻，纯粹是排队上春晚的魔术吧？
事涉上级主管，魔幻依然。堂堂一省科协，衮衮诸公科学素养何在？30年也没建成一个下情上达的简单机制，以至于家丑外扬。坐视劳苦功高的前几任社长人亡政息，实属尸位素餐。诸位莫非都正飞向人马座？或者照射了珊瑚岛上的死光？
事件中，只有纪委介入调查的片段，既不魔幻也不科幻，而是很亲切。本来信中的指控，都不难查证。但结果却是信上的“全体员工”，变成了“部分员工”，离“一小撮”只有0.01毫米了。而前任社长，以中国式魔幻现实主义小说闻名的作家阿来，则行使了公民可以不仗义执言的权利，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婉拒了记者的追问，现实得触手可及。
科幻和魔幻，有血缘关系，大家都靠想象力吃饭，只是所本不同。但科幻更有优越感是显而易见的，毕竟眼下科学之强势，足以左右文明取向。惜乎《科幻世界》杂志的遭遇给启示我们，魔幻的力量也无处不在，更不能小觑。尤其是某些无能还要乱来的单位头头，更要提防公费出境既是待遇，也可能是仕途的滑铁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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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科幻世界》创刊已30年，拥有不少幻迷。近日，该杂志社长正在境外访问，一封署名“科幻世界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却上了网。信件以采编、广告、刊号为着眼点，历数社长的错误。明言如果继续容忍社长“不懂装懂瞎指挥、不作为乃至胡作为，刚过而立之年的《科幻世界》很快就将面目全非。”并要求立即撤销社长职务，公开选举新领导。</p>
<p>《科幻世界》发生的这事相当魔幻。首先，若去掉信中的某些名词，这事更像发生在非洲：乘领导人出访之机政变——真是如梦似幻。其二，一群杂志编辑，却要通过互联网诉诸民意，求助于幻迷，而不肯走正常申诉程序。热爱科幻却选择了魔幻，可谓颇为世故，深谙国情。</p>
<p>从公开信看，社长的做派也很魔幻。上任后，社长不爱科幻只爱向钱看：降低稿酬和杂志纸张档次，读者利益受损；违规搞一刊多号以牟利，蔑视政府法规；出卖杂志版面和经营权益，杂志社吃亏等等，都是毫无科幻精神的例子。更雷人的则是，他要求“中文编辑取代作者写小说，外文编辑取代译者译小说，美术编辑取代画家画插图。”这岂止魔幻，纯粹是排队上春晚的魔术吧？</p>
<p>事涉上级主管，魔幻依然。堂堂一省科协，衮衮诸公科学素养何在？30年也没建成一个下情上达的简单机制，以至于家丑外扬。坐视劳苦功高的前几任社长人亡政息，实属尸位素餐。诸位莫非都正飞向人马座？或者照射了珊瑚岛上的死光？</p>
<p>事件中，只有纪委介入调查的片段，既不魔幻也不科幻，而是很亲切。本来信中的指控，都不难查证。但结果却是信上的“全体员工”，变成了“部分员工”，离“一小撮”只有0.01毫米了。而前任社长，以中国式魔幻现实主义小说闻名的作家阿来，则行使了公民可以不仗义执言的权利，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婉拒了记者的追问，现实得触手可及。</p>
<p>科幻和魔幻，有血缘关系，大家都靠想象力吃饭，只是所本不同。但科幻更有优越感是显而易见的，毕竟眼下科学之强势，足以左右文明取向。惜乎《科幻世界》杂志的遭遇给启示我们，魔幻的力量也无处不在，更不能小觑。尤其是某些无能还要乱来的单位头头，更要提防公费出境既是待遇，也可能是仕途的滑铁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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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超时放假凸显公权力&#8220;魅力无穷&#8221;</title>
		<link>http://www.buchong.net/?p=807</link>
		<comments>http://www.buchong.net/?p=807#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5 Feb 2010 03:09:06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纸媒]]></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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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春节长假已过，按理说节日气氛正在淡去，大家都在收拾心情，重新投入到与节日界限分明，却更加平凡稳定的生活和工作中去，以恢复社会的正常秩序。然而世事无常，总有例外，比如，一些政府机关就依然沉浸在浓得化不开的节日氛围之中，给全社会展示了一幅“风景这边独好”的世俗风情画。
节后上班日，记者调查发现，也有一些地方政府机关超时放假，只安排少量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大部分人员仍在“过节”，有些部门居然要等到元宵节过后才全员上班。新华社为此发表评论，称政府机关超时放假是对公众利益的漠视，呼吁要“坚决刹住政府机关超时放假之风”。大部分评论也围绕着公权力滥用、失衡说事，认为这是权力凌驾民生之上，以及高枕无忧吃皇粮带来的恶果。
新华社评论很好，凡人都知道，如果真正关心和尊重公众利益，确实干不出这种颟顸之事。众评家说得也有理，这本来就和该如何依法行使公权力，永远脱不了干系。然而以这些义正词严批评为背景，许多网友的看法就显得更加活泼生动、精彩纷呈、妙趣横生。有人认为来公务员们来上班其实也没什么事干，基本上与放假无异，故而与其装模作样，还不如索性呆在家里光明磊落。有网友建议不如将假期直接超时到端午节或者冬至，并拍胸脯保证公众情绪稳定，社会也稳定，并认为这足以证明这些机关履责的绩效。有网友则以街头小贩为例，从市场经济角度说明，一个没有行政垄断和干预的市场，才是一个具备充分竞争而趋于公平高效的理想市场，因此反而担忧起政府不超时放假起来了……
当然，这些网友嬉笑怒骂，出言不逊，难免刺耳，然而如果有一颗平常心，而不是只有一副一味沉浸在假日欢乐中的肥头肥老，就一定能理解，他们无非是发挥了民间智慧以及网络传统的善搞精神，其关心公共事务和公众利益的热情，犹如寒冬的火炉，热力十足；其履行公众参与以及公众监督的赤诚之心，苍天可鉴，当仁不让地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确实，这些政府机关超时放假，有违国家相关行政法规，我也认为理当予以依据法规逐一问责，严肃处理并广而告之，同时探索根治之道。但是，转念冷静一想，我又禁不住怀疑自己是否也患上了“节日综合征”，指责是不是有点过分？我如此自警自惕的缘由是，既然滥用公权漠视公众利益的不良现象，不止节日超时放假这一个，那么，超时严重程度该如何度量？在滥权排行榜上究竟算老几？也许，那些违规决定超时放假的衮衮诸公，初衷只是将其当成一项关怀属下的小小福利，以温柔地凸显公权力的魅力。人家不是还安排了人值班，以体现服务意识尚存么。对此，一想到每年公务员招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情景，也该明白这就公权力“魅力无穷”的奥妙了吧。
（发表时署名“田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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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春节长假已过，按理说节日气氛正在淡去，大家都在收拾心情，重新投入到与节日界限分明，却更加平凡稳定的生活和工作中去，以恢复社会的正常秩序。然而世事无常，总有例外，比如，一些政府机关就依然沉浸在浓得化不开的节日氛围之中，给全社会展示了一幅“风景这边独好”的世俗风情画。</p>
<p>节后上班日，记者调查发现，也有一些地方政府机关超时放假，只安排少量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大部分人员仍在“过节”，有些部门居然要等到元宵节过后才全员上班。新华社为此发表评论，称政府机关超时放假是对公众利益的漠视，呼吁要“坚决刹住政府机关超时放假之风”。大部分评论也围绕着公权力滥用、失衡说事，认为这是权力凌驾民生之上，以及高枕无忧吃皇粮带来的恶果。</p>
<p>新华社评论很好，凡人都知道，如果真正关心和尊重公众利益，确实干不出这种颟顸之事。众评家说得也有理，这本来就和该如何依法行使公权力，永远脱不了干系。然而以这些义正词严批评为背景，许多网友的看法就显得更加活泼生动、精彩纷呈、妙趣横生。有人认为来公务员们来上班其实也没什么事干，基本上与放假无异，故而与其装模作样，还不如索性呆在家里光明磊落。有网友建议不如将假期直接超时到端午节或者冬至，并拍胸脯保证公众情绪稳定，社会也稳定，并认为这足以证明这些机关履责的绩效。有网友则以街头小贩为例，从市场经济角度说明，一个没有行政垄断和干预的市场，才是一个具备充分竞争而趋于公平高效的理想市场，因此反而担忧起政府不超时放假起来了……</p>
<p>当然，这些网友嬉笑怒骂，出言不逊，难免刺耳，然而如果有一颗平常心，而不是只有一副一味沉浸在假日欢乐中的肥头肥老，就一定能理解，他们无非是发挥了民间智慧以及网络传统的善搞精神，其关心公共事务和公众利益的热情，犹如寒冬的火炉，热力十足；其履行公众参与以及公众监督的赤诚之心，苍天可鉴，当仁不让地代表了广大群众的利益。</p>
<p>确实，这些政府机关超时放假，有违国家相关行政法规，我也认为理当予以依据法规逐一问责，严肃处理并广而告之，同时探索根治之道。但是，转念冷静一想，我又禁不住怀疑自己是否也患上了“节日综合征”，指责是不是有点过分？我如此自警自惕的缘由是，既然滥用公权漠视公众利益的不良现象，不止节日超时放假这一个，那么，超时严重程度该如何度量？在滥权排行榜上究竟算老几？也许，那些违规决定超时放假的衮衮诸公，初衷只是将其当成一项关怀属下的小小福利，以温柔地凸显公权力的魅力。人家不是还安排了人值班，以体现服务意识尚存么。对此，一想到每年公务员招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情景，也该明白这就公权力“魅力无穷”的奥妙了吧。</p>
<p>（发表时署名“田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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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赵本山的公益和春晚的私利</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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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5 Feb 2010 02:57:27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纸媒]]></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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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虎年春晚，手法还是数十年如一日的乱炖，不过锅里全是烂菜帮子，调味料是植入式广告，相当刺激感官。如此异味扑鼻，熏一夜下来，观众有了个念头：这怪味价值几何？从哪里来？到何处去？
问题纠结，从长假头折腾到尾，如今虽未迎刃而解，但基本水落石出，吻合了两句俗话，首先，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次，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有记者节从“知情人”处获悉，赵本山小品植入广告获利过千万，分成近五五。刘谦魔术植入广告价钱更高，全归央视。瞧，刘谦多嫩，玩魔术被指用镜头当托儿，沦为泄愤标靶。利润分成这套魔术，他也不够老赵老辣。
如果说春晚有点像如鲠在喉的一根鱼刺，那么赵本山就是鱼刺的尖端。他纵横春晚20年，借公益之名，赚得头牌之位。此前他虽然多以糟践人取乐，但只凌辱弱势，而善于刺激观众的笑神经。不过从目前行情看，既然开始用鱼刺满地戳钞票，修成正果就比较难。老赵聪明一世糊涂一时，飘飘然忘了春晚好歹是个公共场合，晕乎乎不清楚干这种大小便失禁，一味捞钱肮脏事，会刺伤观众的心。
春晚的公共性，大伙儿可能不大熟，但改为讲政治就明白了。两者意思一样，所谓政治，就是众人之事嘛。央视伙同赵本山之流，假植入广告将大伙忽悠了一把，就是商业强暴众人之事，至于结果是卖拐还是拐卖，是否涉嫌公权滥用、私用，假公济了私，绑架了公众，诸位心知肚明，不必多讲。
想在此一提的是《广告法》，我混过几年广告界，晓得这部法律虽然粗糙，但借鉴自发达国家，大部条款具备。该法第二章第13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严格依法办事，赵本山等的节目植入广告，要么节目开演前提示，要么节目中广告出现时暂停下来，说明这是广告。否则，就禁不住人叩问一声：嗨，这是否涉嫌违法？
还值得一提是，春晚为避涉嫌使用剽窃作品风险，协商答应付马未都15万作品使用费，旋即上级不同意，就食言而肥了。不想丢个人面子，却丢了全台的人。如此不肯为知识产权保护这项公益事业示一下范，拔一根毛……本来我单纯地认为，公共电视当以公益为依归，而非盈利为目的，也马上变成复杂的怀疑了。事情明摆着，想一想在私利方面，虎年春晚广告收入高达数亿的进账，与在社会效益上非议遍神州口水漫金山的神效，分明是在嘲弄我：你太傻太天真了嘛！
（发表时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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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虎年春晚，手法还是数十年如一日的乱炖，不过锅里全是烂菜帮子，调味料是植入式广告，相当刺激感官。如此异味扑鼻，熏一夜下来，观众有了个念头：这怪味价值几何？从哪里来？到何处去？</p>
<p>问题纠结，从长假头折腾到尾，如今虽未迎刃而解，但基本水落石出，吻合了两句俗话，首先，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其次，逃得了初一，逃不过十五。有记者节从“知情人”处获悉，赵本山小品植入广告获利过千万，分成近五五。刘谦魔术植入广告价钱更高，全归央视。瞧，刘谦多嫩，玩魔术被指用镜头当托儿，沦为泄愤标靶。利润分成这套魔术，他也不够老赵老辣。</p>
<p>如果说春晚有点像如鲠在喉的一根鱼刺，那么赵本山就是鱼刺的尖端。他纵横春晚20年，借公益之名，赚得头牌之位。此前他虽然多以糟践人取乐，但只凌辱弱势，而善于刺激观众的笑神经。不过从目前行情看，既然开始用鱼刺满地戳钞票，修成正果就比较难。老赵聪明一世糊涂一时，飘飘然忘了春晚好歹是个公共场合，晕乎乎不清楚干这种大小便失禁，一味捞钱肮脏事，会刺伤观众的心。</p>
<p>春晚的公共性，大伙儿可能不大熟，但改为讲政治就明白了。两者意思一样，所谓政治，就是众人之事嘛。央视伙同赵本山之流，假植入广告将大伙忽悠了一把，就是商业强暴众人之事，至于结果是卖拐还是拐卖，是否涉嫌公权滥用、私用，假公济了私，绑架了公众，诸位心知肚明，不必多讲。</p>
<p>想在此一提的是《广告法》，我混过几年广告界，晓得这部法律虽然粗糙，但借鉴自发达国家，大部条款具备。该法第二章第13条规定：“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严格依法办事，赵本山等的节目植入广告，要么节目开演前提示，要么节目中广告出现时暂停下来，说明这是广告。否则，就禁不住人叩问一声：嗨，这是否涉嫌违法？</p>
<p>还值得一提是，春晚为避涉嫌使用剽窃作品风险，协商答应付马未都15万作品使用费，旋即上级不同意，就食言而肥了。不想丢个人面子，却丢了全台的人。如此不肯为知识产权保护这项公益事业示一下范，拔一根毛……本来我单纯地认为，公共电视当以公益为依归，而非盈利为目的，也马上变成复杂的怀疑了。事情明摆着，想一想在私利方面，虎年春晚广告收入高达数亿的进账，与在社会效益上非议遍神州口水漫金山的神效，分明是在嘲弄我：你太傻太天真了嘛！</p>
<p>（发表时有删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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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谁在罗玉凤征婚事件中受伤了？</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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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6 Feb 2010 03:49:12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纸媒]]></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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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九岁博览群书，二十岁达到顶峰。我现在都是看社会人文类的书，例如《知音》《故事会》……往前推三百年，往后推三百年，总共六百年没有人超过我。”这些狂言，要不是其中夹杂了两本通俗杂志，直接可以鉴定为一个山寨版李敖问世。
这并非搞笑杜撰，而是是电视节目中一位女子的征婚告白，她名叫罗玉凤，25岁，在上海某商店当收银员。最近，她以征婚为卖点，辅以惊世骇俗的言行，达到了她想“出名”的目标。成为江苏卫视情感类访谈节目《人间》的座上客。
罗玉凤本身相貌普通，学历一般，但对男方的要求却奇高。要求“必须是清华北大硕士，身高1.8米以上”。她是理由很雄辩体贴，“应该没有在智力方面超过我的男孩子，只能靠身材、学历弥补了。”有人研究后得出结论：全国达标者不足百人，但罗玉凤不以为然，认为“奥巴马符合我的征婚标准。”
以上就是江苏卫视情感类访谈节目《人间》为观众奉上的一份雷人大餐。现在，事件已经是网络恶搞素材，“信罗姐，得自信！”成了流行口号。不过，这事好像也犯了众怒，许多往常对反低俗有抵触情绪的网友，均一下子变得高雅起来，指责电视台炒作、低级、恶俗。
节目播出，先是引起轰动，继而被爆造假——是一场有预案的商业炒作，而一些媒体不但积极配合，连篇累牍予以报道，电视台更是在节目制作过中弄虚作假，安排了“演员”作秀。就这样，一档力图靠人对真情实感的共鸣赚取收视率的节目，煽乎着虚情假意，将观众狠狠地涮了一把。
公正地说，商业炒作，只要不违法违规，内容是否低俗，并无客观标准，公众可以批评、拒绝，但也应该容忍——最多不搭理就得了。因此，在罗玉凤征婚这件事情上，如果正如知情人透露，罗只是想出名，那么，目标已经达成。不带个人好恶，从纯技术角度着眼，应该坦然承认他们成功了。
然而从公众的反应看，这事很低俗，基本上是共识。显而易见，真要举起打低俗的板子，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打在媒体屁股上。人们感到怒不可遏，是因为被羞辱了——不尊重，比低俗更恶劣，媒体本靠公信力安生立命，却悍然弄虚作假，贬低公众智商，玩弄公众情感，侮辱公众人格，在反低俗之风劲吹，有关部门正到处发掘整治对象之际，媒体如此行事，比罗玉凤雷人多了。
炒作者赚了，媒体不顾公信力抢眼球，观众乍看很受伤。但仔细一想，但其实不然，多数人整天忙着生存，未必知道这事。知道也可以只把它当成娱乐，一笑置之。高尚的人压根儿没兴致陪你得瑟，造就避开或视而不见了。被冒犯者，怒气消了，囧不再想信媒体，改信春哥和罗姐。
考虑到行如上低俗之事的居然是公认的主流媒体，我以为反低俗专项整治活动，在这件低俗事件中受伤最终。理由如下，这些参与造假与低俗的电视、报纸、网站的上级主管，无一不正主导该领域反低俗活动。如是看来，究竟是低俗并无客观标准导致整治难度太大，还是低俗泛滥所以按下葫芦浮起瓢顾不过来，或者如许多人以为的那样：整治有亲疏之分，内外之别，家里人就不能下狠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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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我九岁博览群书，二十岁达到顶峰。我现在都是看社会人文类的书，例如《知音》《故事会》……往前推三百年，往后推三百年，总共六百年没有人超过我。”这些狂言，要不是其中夹杂了两本通俗杂志，直接可以鉴定为一个山寨版李敖问世。</p>
<p>这并非搞笑杜撰，而是是电视节目中一位女子的征婚告白，她名叫罗玉凤，25岁，在上海某商店当收银员。最近，她以征婚为卖点，辅以惊世骇俗的言行，达到了她想“出名”的目标。成为江苏卫视情感类访谈节目《人间》的座上客。</p>
<p>罗玉凤本身相貌普通，学历一般，但对男方的要求却奇高。要求“必须是清华北大硕士，身高1.8米以上”。她是理由很雄辩体贴，“应该没有在智力方面超过我的男孩子，只能靠身材、学历弥补了。”有人研究后得出结论：全国达标者不足百人，但罗玉凤不以为然，认为“奥巴马符合我的征婚标准。”</p>
<p>以上就是江苏卫视情感类访谈节目《人间》为观众奉上的一份雷人大餐。现在，事件已经是网络恶搞素材，“信罗姐，得自信！”成了流行口号。不过，这事好像也犯了众怒，许多往常对反低俗有抵触情绪的网友，均一下子变得高雅起来，指责电视台炒作、低级、恶俗。</p>
<p>节目播出，先是引起轰动，继而被爆造假——是一场有预案的商业炒作，而一些媒体不但积极配合，连篇累牍予以报道，电视台更是在节目制作过中弄虚作假，安排了“演员”作秀。就这样，一档力图靠人对真情实感的共鸣赚取收视率的节目，煽乎着虚情假意，将观众狠狠地涮了一把。</p>
<p>公正地说，商业炒作，只要不违法违规，内容是否低俗，并无客观标准，公众可以批评、拒绝，但也应该容忍——最多不搭理就得了。因此，在罗玉凤征婚这件事情上，如果正如知情人透露，罗只是想出名，那么，目标已经达成。不带个人好恶，从纯技术角度着眼，应该坦然承认他们成功了。</p>
<p>然而从公众的反应看，这事很低俗，基本上是共识。显而易见，真要举起打低俗的板子，就应该毫不犹豫地打在媒体屁股上。人们感到怒不可遏，是因为被羞辱了——不尊重，比低俗更恶劣，媒体本靠公信力安生立命，却悍然弄虚作假，贬低公众智商，玩弄公众情感，侮辱公众人格，在反低俗之风劲吹，有关部门正到处发掘整治对象之际，媒体如此行事，比罗玉凤雷人多了。</p>
<p>炒作者赚了，媒体不顾公信力抢眼球，观众乍看很受伤。但仔细一想，但其实不然，多数人整天忙着生存，未必知道这事。知道也可以只把它当成娱乐，一笑置之。高尚的人压根儿没兴致陪你得瑟，造就避开或视而不见了。被冒犯者，怒气消了，囧不再想信媒体，改信春哥和罗姐。</p>
<p>考虑到行如上低俗之事的居然是公认的主流媒体，我以为反低俗专项整治活动，在这件低俗事件中受伤最终。理由如下，这些参与造假与低俗的电视、报纸、网站的上级主管，无一不正主导该领域反低俗活动。如是看来，究竟是低俗并无客观标准导致整治难度太大，还是低俗泛滥所以按下葫芦浮起瓢顾不过来，或者如许多人以为的那样：整治有亲疏之分，内外之别，家里人就不能下狠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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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8220;毒奶&#8221;演义：哥从未退出江湖</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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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5 Feb 2010 08:40:55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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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1月31日下午，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在广州市政协会议分组讨论时透露，2008年的一批三聚氰胺问题奶粉没有被销毁，最近又流向了市场。
翌日，权威报道证实了这一消息。2009年陆续曝光的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都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为原料。
1月3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就此事召开的视频会议，要求彻底清查食品安全隐患，坚决销毁2008年问题奶粉。
至此，三聚氰胺毒奶制品整体复出，总算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共识。其中引人瞩目的是，此事在公众中引发的剧烈震荡和惊恐，与官方平稳淡定的态度和说辞，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一方面，全国29万因三聚氰胺毒奶粉导致的结石婴儿惨剧，至今可谓了犹未了。三聚氰胺与其说重现江湖，毋宁说从来没有离开过。因而公众犹如再次撞到了恶鬼——阴魂不散，借尸还魂、幽灵再现等说法，都成了指代三聚氰胺重现的关键词。
另一方面，对熊猫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的处置手法，与石家庄市官方最初处置三鹿毒奶粉的方式，可谓如出一辙。据相关报道，熊猫乳品案从09年4月被查处，一直到12月国家质检局确认公布，其间长达8个月，公众对此事毫不知情。而后相继曝光的同类案件，在回应公众质疑时，均被有关责任部门认为是“个案”而予以轻描淡写。
如今，个案频发，终于汇集成“全案”，再度撞破公众心上已然结痂的伤口，鲜血淋漓。然而，就在1月3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视频会议上，该办主任、卫生部长陈竺仍然不忘强调政绩，称2009年全国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已初见成效。称一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正在逐步解决。
但是，从现实中，特别是互联网上愤怒鼎沸的声讨声中，得出的结论却截然相反。冷酷的事实是：《食品安全法》自去年6月开始实施以来，全社会重建食品安全的努力由此遭受重创，公众对国产食品安全正在重拾的信心，再度毁于一旦。
这不禁让人要问，无良奶商为何面对近30万的结石婴儿悲惨的命运无动于衷，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食品安全法》难道仅仅是给国民的一味安慰剂，是无量厂商的厕纸，监管部门耗费公帑的遮羞布？监管职能部门究竟该在这一惨淡的局面中，承担什么责任？
三聚氰胺这个词，让公众胆战心惊，食不甘味。也让行政执法部门如芒刺背。面对三聚氰胺毒奶粉，因攸关性命，公众敢于直面怒斥形成对照，常被官方文件小心翼翼地称为“问题奶粉”，仿佛有许多疑窦悬而未决，一切尚未有定论。无良厂商对此的态度，又与上述二者反差强烈：他们似乎只顾增加产品的氮含量，达到法定质量标准，或者一心只想将砸在手里的超标毒奶粉换成钞票，而对三聚氰胺之毒和危害之烈，麻木不仁，毫不在乎。
指斥无良厂商唯利是图、丧尽天良、禽兽不如很容易，但是促使局面改观却太难——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常识告诉我们，逐利是企业的本能，而尽社会责任，只是公众对企业的期许。通常情况下，企业只有觉得能以此讨好消费者而获利时，才肯主动履行责任。为此，纳税人雇用政府对其实施监管，强制他们守住法律底线，乃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低要求。
如果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无道理，那么无良厂商罔顾社会责任，也就有可能是因为社会也没有对他们尽到责任，比如监管部门玩忽职守，公众不知情而只能委曲求全，无选择而不得不忍耐等比比皆是的现象，无疑都是在纵容，因而导致的恶果，整个社会就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为其承担责任。
现在，可以认为，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案“以点带面”不当处理方式，为今日的恶果种下了祸根。被处以极刑的只是两个用三聚氰胺和麦精糊制造销售蛋白粉的上游原料供应商，而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三鹿公司，其首恶只被判无期徒刑。显而易见，对同案查出的数十家违法厂商责任人，以及此案涉及的各级渎职官员的惩罚，并未起到震慑和约束效用。不然，无法解释2008年“残留”的毒奶粉为何不予以销毁。——不销毁的理由很浅显、很简单、很邪恶，就是为了伺机再度上市杀人赢利，而血债要由全社会来偿还。
奶品行业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也是三鹿事件处置不当而导致今日事态失控的原因。如果不健忘，公众应该记得当时一些生产三聚氰胺毒奶的大牌厂商，怎样将一场社会悲剧当成了作秀的舞台——奋力施行危机公关，遮掩丑行；虚伪透顶的道歉，忸怩作态地裹着民族企业的红布假惺惺地摇尾乞怜，不为祸害了数十万婴幼儿痛悔、自责、补救，反而为自己蒙受的经济损失痛哭流涕——其表演之卑劣龌龊，至今依然令人恶心、发指。
而监管部门的责任感和履责能力，似乎也并未因为此一惨剧而有所改观。这就是三聚氰胺借尸还魂之后，公众将其再现的逻辑，和因此案被问责官员复出的逻辑划等号的原因。因三鹿毒奶案被免职的原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复出担任责任更为重大的全国“打黄扫非办”专职副组长，河北农业厅长刘大群复出任邢台市市长，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复出也官升一级，担任安徽出入境检疫局局长。毒奶复出与官员复出的这一奇妙的谐振现象，像一个有关社会诚信沦丧的不祥的暗喻，更像一个愤怒的明喻，凸显着官情与民意之间的裂痕。
三聚氰胺毒奶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才数月，就幽灵再现。这是对法律公然冒犯和挑衅，也说明许多肆无忌惮的作恶者认定，《食品安全法》在熏心的利欲和某种行之有效的“潜规则”面前，无非是一纸空文。而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法律被轻侮和践踏，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仅仅存在于食品监管上。也不仅仅体现在上述种种让人不愿回首的丑行之中。因此，三聚氰胺如此刺激《食品安全法》，倒更像一场效果强烈、代价惨重的讽刺。如果因此能刺激整个社会的司职责任的那根神经，知恶而除恶务尽，知耻而后勇，则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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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1月31日下午，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在广州市政协会议分组讨论时透露，2008年的一批三聚氰胺问题奶粉没有被销毁，最近又流向了市场。</p>
<p>翌日，权威报道证实了这一消息。2009年陆续曝光的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都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为原料。</p>
<p>1月3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就此事召开的视频会议，要求彻底清查食品安全隐患，坚决销毁2008年问题奶粉。</p>
<p>至此，三聚氰胺毒奶制品整体复出，总算在一定程度上达成共识。其中引人瞩目的是，此事在公众中引发的剧烈震荡和惊恐，与官方平稳淡定的态度和说辞，形成了强烈的对比。</p>
<p>一方面，全国29万因三聚氰胺毒奶粉导致的结石婴儿惨剧，至今可谓了犹未了。三聚氰胺与其说重现江湖，毋宁说从来没有离开过。因而公众犹如再次撞到了恶鬼——阴魂不散，借尸还魂、幽灵再现等说法，都成了指代三聚氰胺重现的关键词。</p>
<p>另一方面，对熊猫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的处置手法，与石家庄市官方最初处置三鹿毒奶粉的方式，可谓如出一辙。据相关报道，熊猫乳品案从09年4月被查处，一直到12月国家质检局确认公布，其间长达8个月，公众对此事毫不知情。而后相继曝光的同类案件，在回应公众质疑时，均被有关责任部门认为是“个案”而予以轻描淡写。</p>
<p>如今，个案频发，终于汇集成“全案”，再度撞破公众心上已然结痂的伤口，鲜血淋漓。然而，就在1月30日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视频会议上，该办主任、卫生部长陈竺仍然不忘强调政绩，称2009年全国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已初见成效。称一些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正在逐步解决。</p>
<p>但是，从现实中，特别是互联网上愤怒鼎沸的声讨声中，得出的结论却截然相反。冷酷的事实是：《食品安全法》自去年6月开始实施以来，全社会重建食品安全的努力由此遭受重创，公众对国产食品安全正在重拾的信心，再度毁于一旦。</p>
<p>这不禁让人要问，无良奶商为何面对近30万的结石婴儿悲惨的命运无动于衷，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铤而走险？《食品安全法》难道仅仅是给国民的一味安慰剂，是无量厂商的厕纸，监管部门耗费公帑的遮羞布？监管职能部门究竟该在这一惨淡的局面中，承担什么责任？</p>
<p>三聚氰胺这个词，让公众胆战心惊，食不甘味。也让行政执法部门如芒刺背。面对三聚氰胺毒奶粉，因攸关性命，公众敢于直面怒斥形成对照，常被官方文件小心翼翼地称为“问题奶粉”，仿佛有许多疑窦悬而未决，一切尚未有定论。无良厂商对此的态度，又与上述二者反差强烈：他们似乎只顾增加产品的氮含量，达到法定质量标准，或者一心只想将砸在手里的超标毒奶粉换成钞票，而对三聚氰胺之毒和危害之烈，麻木不仁，毫不在乎。</p>
<p>指斥无良厂商唯利是图、丧尽天良、禽兽不如很容易，但是促使局面改观却太难——这才是问题的关键。</p>
<p>常识告诉我们，逐利是企业的本能，而尽社会责任，只是公众对企业的期许。通常情况下，企业只有觉得能以此讨好消费者而获利时，才肯主动履行责任。为此，纳税人雇用政府对其实施监管，强制他们守住法律底线，乃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最低要求。</p>
<p>如果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无道理，那么无良厂商罔顾社会责任，也就有可能是因为社会也没有对他们尽到责任，比如监管部门玩忽职守，公众不知情而只能委曲求全，无选择而不得不忍耐等比比皆是的现象，无疑都是在纵容，因而导致的恶果，整个社会就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为其承担责任。</p>
<p>现在，可以认为，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案“以点带面”不当处理方式，为今日的恶果种下了祸根。被处以极刑的只是两个用三聚氰胺和麦精糊制造销售蛋白粉的上游原料供应商，而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三鹿公司，其首恶只被判无期徒刑。显而易见，对同案查出的数十家违法厂商责任人，以及此案涉及的各级渎职官员的惩罚，并未起到震慑和约束效用。不然，无法解释2008年“残留”的毒奶粉为何不予以销毁。——不销毁的理由很浅显、很简单、很邪恶，就是为了伺机再度上市杀人赢利，而血债要由全社会来偿还。</p>
<p>奶品行业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错综复杂的利益纠葛，也是三鹿事件处置不当而导致今日事态失控的原因。如果不健忘，公众应该记得当时一些生产三聚氰胺毒奶的大牌厂商，怎样将一场社会悲剧当成了作秀的舞台——奋力施行危机公关，遮掩丑行；虚伪透顶的道歉，忸怩作态地裹着民族企业的红布假惺惺地摇尾乞怜，不为祸害了数十万婴幼儿痛悔、自责、补救，反而为自己蒙受的经济损失痛哭流涕——其表演之卑劣龌龊，至今依然令人恶心、发指。</p>
<p>而监管部门的责任感和履责能力，似乎也并未因为此一惨剧而有所改观。这就是三聚氰胺借尸还魂之后，公众将其再现的逻辑，和因此案被问责官员复出的逻辑划等号的原因。因三鹿毒奶案被免职的原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复出担任责任更为重大的全国“打黄扫非办”专职副组长，河北农业厅长刘大群复出任邢台市市长，质检总局食品监管司副司长鲍俊凯复出也官升一级，担任安徽出入境检疫局局长。毒奶复出与官员复出的这一奇妙的谐振现象，像一个有关社会诚信沦丧的不祥的暗喻，更像一个愤怒的明喻，凸显着官情与民意之间的裂痕。</p>
<p>三聚氰胺毒奶在《食品安全法》实施才数月，就幽灵再现。这是对法律公然冒犯和挑衅，也说明许多肆无忌惮的作恶者认定，《食品安全法》在熏心的利欲和某种行之有效的“潜规则”面前，无非是一纸空文。而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是，法律被轻侮和践踏，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仅仅存在于食品监管上。也不仅仅体现在上述种种让人不愿回首的丑行之中。因此，三聚氰胺如此刺激《食品安全法》，倒更像一场效果强烈、代价惨重的讽刺。如果因此能刺激整个社会的司职责任的那根神经，知恶而除恶务尽，知耻而后勇，则善莫大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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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中国公民社会：边走边唱，命若琴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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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4 Feb 2010 02:53:06 +0000</pubDate>
		<dc:creator>令狐补充</dc:creator>
		
		<category><![CDATA[纸媒]]></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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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公民社会的中国特色
中国是已经进入公民社会，还只是处在公民社会的前夜？标准不同，则答案不一。
公民意识的觉醒，公民精神的普及，形成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是社会平稳发展、顺利转型的基石和先决条件。这一看法基本上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的愿景。然而，对公民社会的理解，对公民社会进程和路径的选择，以及对现阶段公民社会发展的状况的判断，却存在着不同看法。
2009年1月15日，北京大学公民与社会研究中心发布首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开篇即宣称“中国已经跨进公民社会的门槛里。”其基本理据立足于中国社会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程，将其视为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这虽然不是相关各方一开始就自觉追求的目标，却是中国社会的各种行动主体在互动中得来不易的结果。如果说我们对中国已经具备公民社会的形态这一事实的认知在2008年5月12日之前还有些模糊的话，那么，汶川特大地震之后国人的总体表现非常充分地彰显了公民社会的品质。”
5.12汶川大地震瞬间爆发式的呈现了中国社会组织的壮观图景，是中国公民社会进程中一个标志性的事件，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当时即被人誉为中国“公民元年”。但是现在再回首，却发现这也许是一个溢美之词，未免热情和感性有余，而失之冷静与理性，用心良苦而未能完全切合现实。
中国公民社会萌芽和发育的真实状况，要依托大灾大难才汇展式地得以呈现，这本身就让人叹惋。而灾后参与救援和重建的数百家社会组织，在灾区难以为继，一年后只剩下寥寥数十家。继而发生的艾未未等人的一系列公民行动，横遭阻扰等诸多事件，都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一井喷般奔涌而出的富有公民社会要素的清流，伴随了多少泥沙和泡沫？而“公民元年”的高调宣示，是不是过于乐观或者带有广告诉求的意味？
这一说法在学理上也有人献疑。有论者认为，按照公认的定义，公民社会是现代民主政体的主要社会基础，它有社会结构、公民意识、经济基础等指标。距离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模式，按上述指标衡量，中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以个人自由所定义的文明公民、以基本生活保障定义的社会公民、以参与权力行使定义的政治公民——这一与公民关联的三大要素，尚待进一步赋权和改善。
同时，公民社会呈示的是国家、市场、公众等各种不同力量维系的一种平衡状态。如工业化、现代化一样，社会是否公民化，很难找到标志性的时间节点，更不能以一些过于简单的数据指标来定性。
全球公民参与联盟(CIVICUS)曾开发和实施过过一个“公民社会指数”（CSI）项目，通过结构、环境、价值和影响等四个维度衡量，总分10分，中国大陆的得分不足6分，尚不及台港澳。如果以此为依据，那么，宣称中国已经进入公民社会，无非是一个跛足的公民社会。而要说中国公民社会已经成形，则只是良好意愿的诗意表达。
当然，从具体情境看，《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2008》论断也不无道理，它基于学者俞可平有关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的论述：首先，中国公民社会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具有明显的官民二重性。其次，中国公民具有特殊的制度环境。第三，中国社会组织正在形成之中，具有某种过渡性。而且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不同社会组织之间在社会政治经济影响和地位差距巨大。
俞可平认为：“改革开放后， 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已经在中国迅速崛起， 并正在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动政务公开、改善社会管理、促进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强力管控下的成长
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的主体，其包括各种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各种社团、协会、中介、志愿者组织等。
1978年，中国红十字会作为民众卫生救护团体，在北京、上海、天津等10个城市恢复活动，被视为新中国社会组织复苏的标志。随后10年，各种官办的协会社团组织纷纷涌现。
1988年是中国社会组织的重要年份，虽然仍处于政府严格管控之下，但无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自此开始萌芽，中国社会并向国际非政府组织开放。当年1月，30家民营企业组成的企业家商会在福州成立，被认为是第一家由民营企业家组成的商会。5月，福特基金会设立北京办事处，成为第一批中国政府允许进入大陆境内开展项目活动国际非政府组织。
1990年代至今，中国各类社会组织一直处于蓬勃发展之中。其间，政府在开放和管控并重的思路之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建立了现在被认为是社会组织发展瓶颈、正在寻求突破的双重注册管理体制。
虽然在1990年和2000年，政府曾两次清理整顿社会团体，限制和打击未进行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但社会组织成长的潮流并未被遏止，民政部统计数据表明，截止2007 年6 月底， 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已达35.7 万个。而一些研究机构和学者估计，这个数字当更高，在200 万至300之间，最乐观的估计则高达800万。
统计数据的巨大差异，一方面体现了制度的滞后和管理的失策，另一方面也凸显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公认为2009年标志性公民社会事件的“公盟税案”就是这一困境的现实写照。
公盟是一家主要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因社团注册登记双重管理体制，遭遇合法性困境，不得不通过工商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而对外均用“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这一更具公益色彩的名称行事。2009年7月14日，北京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经过两个月的查账，向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为公盟存在偷税行为，责令补税和罚款142万元。
7月17日，北京市民政局决定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并予以执行；7月29日，法人代表许志永被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批捕；7月31日，公盟网站被关闭。直到11月24日，许志永才获得取保候审。
“公盟税案”是工商注册的社会组织遭遇的典型的社会尴尬，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江平、茅于轼、贺卫方等法律界、经济界的知名学者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公盟事件，撤销取缔公盟的错误决定，而众多网友也加入到声援队伍中。
自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后，改革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管理制度的呼声一直未断，有关部门也一直声称在探索试点之中。2008年10月23日，深圳市开始“试水”——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类社会组织实施“无主管登记”。
2010年1月17日，深圳这一改革获得“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并得到民政部的肯定和鼓励。改革突破了双重管理桎梏，三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效果令人期待，对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意义重大。
2009：公民力量井喷
与判断中国是否已经进入公民社会存在争议不同，将2009年视为中国公民意识广泛觉醒、公民精神争奇斗艳，公民参与风起云涌的一年，则得到普遍的认可。
2009年，社会组织在彰显公民责任和公民参与方面亮点颇多，其中最为夺目的是对“5.12”汶川地震善款去向的质疑。质疑在一个由三家公益组织发起的一个展示会上提出后成社会关注焦点，并得到了政府部门回应，事件凸显中国慈善体制的现状，引发了对政府在慈善领域的地位和角色的深度思考。
另外，无论是7家NGO针对哥本哈根会议全球变暖议题发表的《2009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立场》，还是24家公益基金会建议国务院对财税部门免税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中华环保联合会启动全国首例社团组织环境公益诉讼，深圳君亮资产管理咨询公司“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李德涛等，督促政府信息公开等事件，均体现了社会组织作为公民社会主体，在参与公共事务、护佑社会福祉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不可低估的作用。
在公民个体参与方面，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夕通过网络与网民交流引发网络问政热潮，各地纷纷效尤。而青年作家韩寒在2009年积极对公共事务发表看法，其独立的精神、自由的思想、智慧的言说和理性的态度，为时代树立了一个几近完美的公民样板，以至“公民韩寒”，在年末不胫而走，成为一个蕴含着青春和寄托了希望的流行称谓。艺术家艾未未等志愿者，不畏险阻执着地关心地震灾区死难儿童的权益，所呈示出来的勇气、正义感和公益情怀，也让人肃然起敬并感到人性的关怀和人间的温暖。
公民权利的积极表达和自觉维护，是公民社会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因素之一。2009年9月，广州市选址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消息传出后，周边丽江花园、广州碧桂园、海龙湾等社区的众多居民，通过集体签名、派发传单、口罩秀等多种形式发起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活动，12月10日，广州市番禺区表示，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并启动有关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的全民讨论。
番禺垃圾发电项目维权行动被视为公民理性维权、官民良性互动的样本。新兴中产阶级的成熟与理性，公民参与方式的多样与智慧，周边选址居民、网民、媒体等各类公民的积极参与和表达，共同促成集体行动，引发公众舆论，最终引起政府对公意表达的尊重与支持。获得得了多赢的局面：居民保护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公众增强了社区意识和环保意识，媒体坚守了新闻操守，政府学会了协商与对话，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公民社会发展所具有的空间和潜力。
互联网时代，公民力量的体现，在网络上更为显著、敏锐、快捷、宽广和浩大。2009年5月发生的“绿坝事件”就是一个典范。网民抗议活动遍及整个中文互联网，并波及世界，网民们以多样的表达和默契的合作，成功地阻止了“被护航”，体现出公民对自身言论自由权利的警醒与觉悟，以及公民意见在公共决策过程中的权重。
而“身体维权”，则是2009年公民在尊严遭践踏、利益被侵害情况，公民以一己之力绝地反击的一曲悲歌。无论是张海超被逼无奈开胸验肺，最终推动了职业病相关法规改良，还是孙中界为尊严一怒断指表清白，揭开上海钓鱼案黑幕，还是唐福珍抗议野蛮拆迁自焚，激发北大法学院五教授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建言废止或修改《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无一不显示面对强大的公权力冷硬僵化的制度，在法律援助不彰、社会救济渠道缺乏的现实之下下，维护个人尊严和公民权利，要付出何等高昂的代价，以及目前我们与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之间的距离有多大。
站在2010的年头，回望2009年度中国社会公民行动，在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前景乐观的同时，也应该警醒：相对于公权力和商业的力量，社会组织还十分弱小，甚至尚未完全突破合法性的困境。而现实中公民表达的途径匮乏、公民权利行使和维护的艰难，是导致自发而毫无组织的网络公民运动火爆的原因。即便是被高度评价的番禺垃圾焚烧维权，即便公民意识高度自觉，能理性而智慧地在喊出不愿意“被代表”心声，其维权活动也处于粗放的“有纪律，无组织”状态，不得不小心翼翼互不通联以规避风险。而惨烈而极端的“身体维权”，则根本不是一个文明社会应当发生的事。这些事例，也许预示着中国走向成熟的公民社会之路，依然曲折艰难。
（未删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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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公民社会的中国特色</strong></p>
<p>中国是已经进入公民社会，还只是处在公民社会的前夜？标准不同，则答案不一。</p>
<p>公民意识的觉醒，公民精神的普及，形成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是社会平稳发展、顺利转型的基石和先决条件。这一看法基本上已经是全社会的共识和共同的愿景。然而，对公民社会的理解，对公民社会进程和路径的选择，以及对现阶段公民社会发展的状况的判断，却存在着不同看法。</p>
<p>2009年1月15日，北京大学公民与社会研究中心发布首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开篇即宣称“中国已经跨进公民社会的门槛里。”其基本理据立足于中国社会组织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历程，将其视为改革开放30年的伟大成就，“这虽然不是相关各方一开始就自觉追求的目标，却是中国社会的各种行动主体在互动中得来不易的结果。如果说我们对中国已经具备公民社会的形态这一事实的认知在2008年5月12日之前还有些模糊的话，那么，汶川特大地震之后国人的总体表现非常充分地彰显了公民社会的品质。”</p>
<p>5.12汶川大地震瞬间爆发式的呈现了中国社会组织的壮观图景，是中国公民社会进程中一个标志性的事件，这一点毋庸置疑。但当时即被人誉为中国“公民元年”。但是现在再回首，却发现这也许是一个溢美之词，未免热情和感性有余，而失之冷静与理性，用心良苦而未能完全切合现实。</p>
<p>中国公民社会萌芽和发育的真实状况，要依托大灾大难才汇展式地得以呈现，这本身就让人叹惋。而灾后参与救援和重建的数百家社会组织，在灾区难以为继，一年后只剩下寥寥数十家。继而发生的艾未未等人的一系列公民行动，横遭阻扰等诸多事件，都让人不得不怀疑，这一井喷般奔涌而出的富有公民社会要素的清流，伴随了多少泥沙和泡沫？而“公民元年”的高调宣示，是不是过于乐观或者带有广告诉求的意味？</p>
<p>这一说法在学理上也有人献疑。有论者认为，按照公认的定义，公民社会是现代民主政体的主要社会基础，它有社会结构、公民意识、经济基础等指标。距离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模式，按上述指标衡量，中国还有相当大的差距。而以个人自由所定义的文明公民、以基本生活保障定义的社会公民、以参与权力行使定义的政治公民——这一与公民关联的三大要素，尚待进一步赋权和改善。</p>
<p>同时，公民社会呈示的是国家、市场、公众等各种不同力量维系的一种平衡状态。如工业化、现代化一样，社会是否公民化，很难找到标志性的时间节点，更不能以一些过于简单的数据指标来定性。</p>
<p>全球公民参与联盟(CIVICUS)曾开发和实施过过一个“公民社会指数”（CSI）项目，通过结构、环境、价值和影响等四个维度衡量，总分10分，中国大陆的得分不足6分，尚不及台港澳。如果以此为依据，那么，宣称中国已经进入公民社会，无非是一个跛足的公民社会。而要说中国公民社会已经成形，则只是良好意愿的诗意表达。</p>
<p>当然，从具体情境看，《中国公民社会发展蓝皮书2008》论断也不无道理，它基于学者俞可平有关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的论述：首先，中国公民社会是一种典型的政府主导型的公民社会，具有明显的官民二重性。其次，中国公民具有特殊的制度环境。第三，中国社会组织正在形成之中，具有某种过渡性。而且管理不规范，发展不平衡，不同社会组织之间在社会政治经济影响和地位差距巨大。</p>
<p>俞可平认为：“改革开放后， 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已经在中国迅速崛起， 并正在对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动政务公开、改善社会管理、促进公益事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p>
<p><strong>强力管控下的成长</strong></p>
<p>社会组织是公民社会的主体，其包括各种非政府组织（NGO）、非营利组织（NPO）、各种社团、协会、中介、志愿者组织等。</p>
<p>1978年，中国红十字会作为民众卫生救护团体，在北京、上海、天津等10个城市恢复活动，被视为新中国社会组织复苏的标志。随后10年，各种官办的协会社团组织纷纷涌现。</p>
<p>1988年是中国社会组织的重要年份，虽然仍处于政府严格管控之下，但无官方背景的社会组织自此开始萌芽，中国社会并向国际非政府组织开放。当年1月，30家民营企业组成的企业家商会在福州成立，被认为是第一家由民营企业家组成的商会。5月，福特基金会设立北京办事处，成为第一批中国政府允许进入大陆境内开展项目活动国际非政府组织。</p>
<p>1990年代至今，中国各类社会组织一直处于蓬勃发展之中。其间，政府在开放和管控并重的思路之下，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建立了现在被认为是社会组织发展瓶颈、正在寻求突破的双重注册管理体制。</p>
<p>虽然在1990年和2000年，政府曾两次清理整顿社会团体，限制和打击未进行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但社会组织成长的潮流并未被遏止，民政部统计数据表明，截止2007 年6 月底， 全国各类社会组织已达35.7 万个。而一些研究机构和学者估计，这个数字当更高，在200 万至300之间，最乐观的估计则高达800万。</p>
<p>统计数据的巨大差异，一方面体现了制度的滞后和管理的失策，另一方面也凸显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公认为2009年标志性公民社会事件的“公盟税案”就是这一困境的现实写照。</p>
<p>公盟是一家主要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因社团注册登记双重管理体制，遭遇合法性困境，不得不通过工商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而对外均用“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这一更具公益色彩的名称行事。2009年7月14日，北京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经过两个月的查账，向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为公盟存在偷税行为，责令补税和罚款142万元。</p>
<p>7月17日，北京市民政局决定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并予以执行；7月29日，法人代表许志永被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批捕；7月31日，公盟网站被关闭。直到11月24日，许志永才获得取保候审。</p>
<p>“公盟税案”是工商注册的社会组织遭遇的典型的社会尴尬，在社会引起了巨大反响，江平、茅于轼、贺卫方等法律界、经济界的知名学者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公盟事件，撤销取缔公盟的错误决定，而众多网友也加入到声援队伍中。</p>
<p>自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后，改革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管理制度的呼声一直未断，有关部门也一直声称在探索试点之中。2008年10月23日，深圳市开始“试水”——对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三类社会组织实施“无主管登记”。</p>
<p>2010年1月17日，深圳这一改革获得“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并得到民政部的肯定和鼓励。改革突破了双重管理桎梏，三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效果令人期待，对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意义重大。</p>
<p><strong>2009：公民力量井喷</strong></p>
<p>与判断中国是否已经进入公民社会存在争议不同，将2009年视为中国公民意识广泛觉醒、公民精神争奇斗艳，公民参与风起云涌的一年，则得到普遍的认可。</p>
<p>2009年，社会组织在彰显公民责任和公民参与方面亮点颇多，其中最为夺目的是对“5.12”汶川地震善款去向的质疑。质疑在一个由三家公益组织发起的一个展示会上提出后成社会关注焦点，并得到了政府部门回应，事件凸显中国慈善体制的现状，引发了对政府在慈善领域的地位和角色的深度思考。</p>
<p>另外，无论是7家NGO针对哥本哈根会议全球变暖议题发表的《2009中国公民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立场》，还是24家公益基金会建议国务院对财税部门免税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以及中华环保联合会启动全国首例社团组织环境公益诉讼，深圳君亮资产管理咨询公司“公共预算观察志愿者”李德涛等，督促政府信息公开等事件，均体现了社会组织作为公民社会主体，在参与公共事务、护佑社会福祉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不可低估的作用。</p>
<p>在公民个体参与方面，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夕通过网络与网民交流引发网络问政热潮，各地纷纷效尤。而青年作家韩寒在2009年积极对公共事务发表看法，其独立的精神、自由的思想、智慧的言说和理性的态度，为时代树立了一个几近完美的公民样板，以至“公民韩寒”，在年末不胫而走，成为一个蕴含着青春和寄托了希望的流行称谓。艺术家艾未未等志愿者，不畏险阻执着地关心地震灾区死难儿童的权益，所呈示出来的勇气、正义感和公益情怀，也让人肃然起敬并感到人性的关怀和人间的温暖。</p>
<p>公民权利的积极表达和自觉维护，是公民社会最为重要最为基本的因素之一。2009年9月，广州市选址番禺区大石街会江村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消息传出后，周边丽江花园、广州碧桂园、海龙湾等社区的众多居民，通过集体签名、派发传单、口罩秀等多种形式发起反对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活动，12月10日，广州市番禺区表示，暂缓“垃圾发电厂”项目选址及建设工作，并启动有关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的全民讨论。</p>
<p>番禺垃圾发电项目维权行动被视为公民理性维权、官民良性互动的样本。新兴中产阶级的成熟与理性，公民参与方式的多样与智慧，周边选址居民、网民、媒体等各类公民的积极参与和表达，共同促成集体行动，引发公众舆论，最终引起政府对公意表达的尊重与支持。获得得了多赢的局面：居民保护了自己的切身利益，公众增强了社区意识和环保意识，媒体坚守了新闻操守，政府学会了协商与对话，生动地体现了中国公民社会发展所具有的空间和潜力。</p>
<p>互联网时代，公民力量的体现，在网络上更为显著、敏锐、快捷、宽广和浩大。2009年5月发生的“绿坝事件”就是一个典范。网民抗议活动遍及整个中文互联网，并波及世界，网民们以多样的表达和默契的合作，成功地阻止了“被护航”，体现出公民对自身言论自由权利的警醒与觉悟，以及公民意见在公共决策过程中的权重。</p>
<p>而“身体维权”，则是2009年公民在尊严遭践踏、利益被侵害情况，公民以一己之力绝地反击的一曲悲歌。无论是张海超被逼无奈开胸验肺，最终推动了职业病相关法规改良，还是孙中界为尊严一怒断指表清白，揭开上海钓鱼案黑幕，还是唐福珍抗议野蛮拆迁自焚，激发北大法学院五教授联名致信全国人大，建言废止或修改《城市拆迁管理条例》，无一不显示面对强大的公权力冷硬僵化的制度，在法律援助不彰、社会救济渠道缺乏的现实之下下，维护个人尊严和公民权利，要付出何等高昂的代价，以及目前我们与一个成熟的公民社会之间的距离有多大。</p>
<p>站在2010的年头，回望2009年度中国社会公民行动，在为中国公民社会的前景乐观的同时，也应该警醒：相对于公权力和商业的力量，社会组织还十分弱小，甚至尚未完全突破合法性的困境。而现实中公民表达的途径匮乏、公民权利行使和维护的艰难，是导致自发而毫无组织的网络公民运动火爆的原因。即便是被高度评价的番禺垃圾焚烧维权，即便公民意识高度自觉，能理性而智慧地在喊出不愿意“被代表”心声，其维权活动也处于粗放的“有纪律，无组织”状态，不得不小心翼翼互不通联以规避风险。而惨烈而极端的“身体维权”，则根本不是一个文明社会应当发生的事。这些事例，也许预示着中国走向成熟的公民社会之路，依然曲折艰难。</p>
<p>（未删节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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